一、比赛时间和报到地点:
2012年8月2日---5日在陈家沟村委会报到并参加比赛。
二、比赛对象:
参加单位和人员各地太极拳组织及个人。
三、比赛项目:
传统陈氏太极拳、械套路、散手。
(一) 陈氏太极拳老架、新架、小架,演练时间3—5分钟。
(二) 陈氏太极器械:短器械、长器械、双器械、其它器械,演练时间不少于1分钟。
(三) 集体项目:
4人以上(含4人),男、女不限,拳、械内容不限,必须配乐(音乐自备),演练时间3—5分钟。
(四)陈氏竞赛套路演练时间5—6分钟。
(五)陈氏简化套路 ,演练时间2—4分钟。
(六)太极散手
1 男子设4个级别
58公斤以下级
(轻量级)
58-65公斤级
(次中量级)
65-75公斤级
(中量级)
75以上公斤级
(重量级)
2、女子设2个级别
50公斤以下级 (含50公斤)
55公斤以上级
四、参加办法
(一) 各代表队可派领队1人,医生 1—2人,太极拳、械套路运动员人数及男、女不限。
(二)太极拳、械套路每人限报拳术、器械各一项,每队限报1个集体项目。
(三) 年龄分组
1、 传统陈氏太极拳、械套路与陈氏竞赛套路运动员年龄分组
甲组 55岁以上(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乙组 36岁—54岁(1972年至1954年以内出生者)
丙组 18岁—35岁(1990年至1973年以内出生者)
丁组 17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太极散手运动员年龄分组
A组 18岁至30岁
B组 30岁至45岁
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或报道期间运动员向大会签定的健康保证书。在比赛中,运动员由于健康原因出现的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或本队)负责。太极推手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竞赛办法
(一) 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比赛。
(二) 传统太极拳套路必须是以最具传统风格特点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
(三) 集体项目每少一人在本队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5分;未配音乐者,在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2分。
(四)本次比赛采用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3年《中国太极拳、剑竞赛规则》,集体项目采用全国太极拳锦标赛《集体项目评分标准》;太极散手采用中央五台举办的武林大会竞赛规则。
(五) 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各组别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一等奖(四分之一)、二等奖(四分之二)。
(二) 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
(三) 太极散手:各组别各级别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四)
太极散手各级别或集体项目不足8人(队)时,减一录取,2人(队)以内不录取名次;未进入名次和未获得一、二等奖的颁发表演奖。
(五)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定办法另定)。
七、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
各参赛队或个人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份,并附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于2012年7月18日前寄到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陈家沟村委
邮编:454865
电话:0391-6416456
联系人:老农 孙雪明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8月2日、裁判员于8月1日到陈家沟村委,报到时各参赛队需交验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散手运动员审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8月2日晚7:30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务必准时参加。
8月2日晚8:00散手运动员在陈家沟村委称量体重
八、经费
(一)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大会介绍住宿宾馆。各参赛队和个人需提前与组委会预定,标准为每人20—40元/天,每人40—60元/天,每人60—100元/天三个档次。
(二) 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每位与会人员需交会务费180元、参赛费300元。
(三) 比赛时如需临时更改参赛项目,每更改一项需交费500元。
(四) 大会负责竞赛、会务、裁判员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