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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再出新举措

来源:网络转载 2013-07-07 18:12 编辑: 网络 查看:

  2012年3月31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春市召开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通报2012年初开展春季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情况,传达贯彻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落实2012年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全省餐饮服务、“保化”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局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辛勤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当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法律依据不完备,标准建设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等方面的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必须要深刻反思,提高认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保安全、促发展”为理念,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建设为前提,以加快提高检测检验水平为支撑,以物质支持为保障,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为“十二五”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重点加强“三个建设”:

  一是加强工作理念建设。牢固树立“保安全”与“促发展”并重的工作理念,把政府发展经济的宏观战略与履行监管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各级监管部门要通过法规与政策引导、规范治理与指导服务、技术与信息咨询等多措并举,主动做好企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服务,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覆盖城乡的依法科学监管体系。各级监管部门要在理清依托谁来监管、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内容、监管的本质、监管的依据、监管的手段、监管的范围和监管的目的等问题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创新监管体制,以日常监管在城市、重点突破在农村的工作原则,积极构建“四级网络”(即在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置监管站或县(区)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配备执法人员、执法装备,明确监管责任和工作规范,从而形成餐饮服务监管省、市、县、乡(镇)四级网络。同时,注重一网多用,实现监管网络延伸至村(屯),确保“四品一械”监管到位)、“五级监管”新模式(即在省、市、县、乡(镇)四级监管网络基础上,积极构建“网底”,即在行政村聘任协管员,明确工作职责,将监管延伸到村(屯),实现全省监管全覆盖),切实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村(屯),解决农村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实现城乡监管统筹协调发展,为提升城乡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制定和实施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量化考核评价。力争在2~3年内将这种安全监管标准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带有法规制度性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全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始终牢记监管使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大胆创新、只争朝夕的精神,全身心投入监管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为吉林的振兴发展再立新功。

  会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印发了“2012年吉林省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吉林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和“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