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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宴紫禁城(2)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6-24 14:14 编辑: 网络 查看:

所谓低调筹备还包括,提出收购中外顶级艺术家的作品,以及与外国政商上流人士努力接洽。流传在上流社会的建福宫会馆,正致力于建设一个“全球精英俱乐部”,将更侧重于中美政商交流,而对中国名额非常有限,传言中10亿以上的有产者方有资格进入预审。一切都是低调的,仅仅流传于狭小的领域。

会所的“操盘手”

专业人士表示,单凭故宫自身无法运营一个顶级会馆,做高端会馆的一个前提是:“必须有一个财团支持,垫付先期的运营成本和尤其重要的人脉支持”。

多位知名人士在会所曝光后于网上发表言论,均将如今的建福宫会所的真正操盘手指向了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义红,陈拥有长江商学院学员背景,这也是预热与开幕均与长江商学院学员有关的原因。

经营建福宫的“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媒体的造访之地。但他们发现注册地址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公司。查询工商资料可知,这家公司至少换过三处办公地点,还因私自更换办公地被工商部门开出5万罚单。

事实上这家公司名称中原本并无故宫二字,是后来加上去的。注册资本为700万的公司由两部分构成,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为陕西籍人士张群言。中方的出资单位是故宫下属的事业单位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与之合资的香港益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仅为1万港币。公司对外宣称“公司秉承故宫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传承、整合、创新、价值’为经营理念,担负起发扬和创新故宫文化产业的历史使命”。

这家公司的副董事长是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在2009年9月,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的新任主任,接替她的前任成为副董事长。中外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复杂,故宫以品牌投资(“紫禁城”、“故宫紫禁城”、“紫禁城御膳房专造”、“紫禁城御膳房监制”等商标),而香港公司投入全部现金,也将因此拿到35%的收益。

按照规定,合作期满后,商标和专利使用权将不属于故宫,而属于公司。

成立后不久,这家公司便开始大力发展宫廷产品,向杭州的一家丝绸企业、北京一家家具企业和食品企业订购产品。它的经营并不好,第一年亏损263万后,资产仅存350万,只比负债多了一万。从账面上看,这是一家滑向深渊的企业,到2009年,它已经净负债近600万。

公司资料中多次出现的一个叫马超斌的年轻人,以及一位叫马彤的人。故宫内部人士曾经看到过,建福宫会所筹建期间,马彤开着陕西牌照的红色保时捷跑车多次出现。至少有三个消息源指向,31岁的来自陕西的马超斌是建福宫会所筹办的实际主管者,“他是故宫一个大领导的亲戚”。

而更多出现在筹办场合的马彤是马超斌的“执行者”,据熟悉故宫内情的人士介绍,马彤以房地产商的身份为人注目。以他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不仅有已于2011年3月被注销房地产企业资质的西安金鑫房地产有限公司,还包括“陕西金鑫拍卖行”。此间拍卖行自1997年成立,为陕西省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级单位。

不过电话那头的马超斌坚决否认了这一切:“我几年前就离开故宫了,建福宫不是我做的。我走之前还没有开始做。”他说自己曾经经营的主要是御膳房食品研发,本人不是故宫的编制。当被问及是否故宫一位主管者的亲戚时,他连续说了三个不,随后挂断了电话。

至今故宫只是部分对公众开放,未开放场所中还有多少被用于“商业开发”? (北方/图)

喧闹行乐,早有先例

在建福宫会所曝光之前,故宫承办商业活动其实早有先例。

此前引发争议,当属某大型通信公司举行的成立五周年庆典。一篇名为《500人在故宫吃“大排档”》的博文披露了相关内容:2007年5月17日晚,故宫宁寿门广场,宴开五十多席。该公司领导、大客户和合作伙伴共五百多人参加了这场规模浩大的露天夜宴。

作为参加者之一,该作者在博文中写道,“故宫是国之重器所在,国之瑰宝所在,在这里杯盘狼藉、喧闹行乐,实在稀奇”。

事后得知,参会者甚至获准在非开放时间参观部分故宫。而这些待遇的得来则在于“故宫与其属‘战略合作伙伴’”。

事实上,因为这些活动均在非开放时间内举行,如果不是参与者自行发文披露,外人其实难以知情。

彼时争议之下,故宫博物院文保处主任梁金生曾表示,只要安全措施得当,故宫在不开放时间搞关门活动,“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显然,对商家最大的吸引,便是“故宫”两个字无可取代的政治意味和权力象征,甚至于奢侈品牌也有进入故宫珍宝馆展示的经历,在公司的媒体宣传上着重提及。

努力进入故宫进行商业活动,成为各家高端品牌的共识。同样是在宁寿门广场,2010年9月的大众新辉腾赏车会便在此举行。这是在皇城范围内第三家搞商业活动的汽车品牌。 

“尽管先前已有另外两家汽车品牌在太庙举行了活动,但这次毕竟是进了故宫,政治意义非同一般。”彼时一位汽车界人士如是表示。

事实上,相比频次并不高的高端品牌广场活动,数量更为庞大的经营单位在故宫的聚集则是故宫商业开发的活力之源。一则来自故宫内部的数据是,在2007年,故宫内有经营网点34处,参与合作经营的外来企业一度达到三十六七家。

200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了经营管理处,作为专门的机构管理故宫博物院文化产业的经营和发展。就基本的合作模式而言,当时还是由企业出资,故宫博物院以品牌或人才技术入股。

事实上,在“星巴克事件”成为关注焦点前,故宫统一规划经营活动的“收权活动”便已展开。2006年,故宫方面便以招标形式选择了专业机构,为故宫的经营网点进行规划,而“故宫”、“紫禁城”两个商标也被批准为驰名商标。

“收权活动”所确立的两大方案是:一方面开发具有故宫特色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在经营活动中,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以故宫品牌为主,以“树立故宫的整体服务形象”。

而在过去一些与故宫开展合作经营或者独立运营的网点则不可避免地面临两种选择——或服从收编,改用故宫品牌继续在此经营,或彻底退出故宫。事实上,诸如“大明宫”和“王府”等在外国游客中有显著知名度的品牌,最终与星巴克的命运相仿。

然而,对于如此开发,故宫高层领导始终在多个场合对“商业”概念予以回避。“这是一种服务,面向公众的服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如此着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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