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M最初是由斯瑞艾·旺蒂(Ciriacy-Wantrup)于1947年提出的。首次将CVM应用于实践是1963年,大卫(Davis)研究缅因州林地宿营、狩猎的娱乐价值时,通过调查捕鹅者对捕鹅的收益进行价值评估。而后,在自然资源两种主要的非使用价值——选择及存在价值被广泛认知后,此方法很快流行。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当一些惯常揭示偏好的方法(如TCM),不能评估一些非使用价值时,被用来对这些价值进行评估的唯一方法就是CVM。20世纪70年代以来,CVM逐渐地被用于评估自然资源的休憩娱乐、狩猎和美学效益的经济价值。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过去20余年的研究表明,CVM在帮助公共决策方面是一项很有潜力的技术。
CVM作为评估非市场商品经济价值的标准方法,它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依赖于在假设环境产品数量或者质量偶然变化的情况下,直接调查或询问人们对某一休闲、环境资源改善或资源保护措施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或者对资源质量损失的接受赔偿意愿(willingness to accept,WTA),以推出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WTP或WTA的大小就反映了人们对非市场商品的偏好程度,而后将被调查者对非市场商品的个人消费意愿转化成货币形式以进行价值评估。
3 研究区域
国外旅游资源的游憩价值评估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公园,森林游憩地以及海滨、海岛等生态旅游地。生态旅游发展的宗旨是既使当地社区受益又帮助保护当地生态系统,加之其迎合了游客与日俱增的休闲及探险需求,许多政府以及一些私人机构对在自然保护区内发展生态旅游产生了浓厚兴趣,目前它已经成为世界旅游产业一个很小但是发展很快的分支。另一方面,由于生态旅游资源的环境脆弱性和不易恢复性,使其成为现今国外旅游资源游憩价值评估的主要研究对象。作为生态旅游景区,其门票以及其他收费经常比游客们想要支付的少,并且也低于这些景区总的运行费用;另外,这些景区给国家带来的财政收人只有很小一部分,这就形成了低的门票和设施使用费、相对不足的税收以及很少的公众投资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促进生态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对其资源的游憩价值进行核算,以制定合理的准入费机制成为各景区管理者们的共识。
大多数生态旅游资源的游憩价值评估研究都是就单个游憩目的地而开展的,在大范围多国家内进行游憩价值评枯的研究基本没有。这主要是由于试图在多国家范围内对系列游憩地进行价值评估研究时,可能会遇到很多实践问题,而且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做到准确评估。而小范围内的生态旅游游憩价值评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的国内旅游,虽然一些研究也对发展中国家国内旅游的价值进行了评估,然而基本没有研究关注于发展中国家国际旅游的价值评估。国际生态旅游信息的这一缺口是很值得关注的。1995年,苏姗·麦克斯(Susan Menkhaus)对哥斯达黎加热带雨林的美国旅游者所带来的旅游价值的核算填补了这一缺口。该研究选取哥斯达黎加热带雨林的蒙特韦尔德云丛森林保护区(Monteverde Cloud)作为案例地,得出每位美国生态旅游者在哥斯达黎加热带雨林旅行带来的价值为1150美元。这次研究扩大了以前文献中关于发展中国家生态旅游价值评估研究的范围,并确定了在蒙特韦尔德云丛森林保护区,国际生态旅游对其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性。
4 研究内容
4.1生态旅游景区的准入费研究
生态旅游景区,特别是一些国家公园和森林游憩区仅收取少量的准人费或者不收取任何费用,因而这些游憩区的收益无法表征其游憩价值。这就使得生态旅游景区的游憩价值及其收费问题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
韩国国家公园当局曾经怀疑自然资源是否有足够的经济价值证明在国家的资助不足时,其准人费的增加是正当的;同样,他们也对国家公园是否有足够的价值贡献给市政福利事业以得到政府的持续支持提出了质疑。针对这一质疑,库昂金·里(Choong-Ki Lee,1999)对韩国5个各有特色的国家公园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使用价值和保存价值进行了核算,结果显示:所选国家公园的资源拥有可观的使用和保存价值,超过了目前准人费的总额和景区维持成本。同时他指出,5个国家公园价值核算的结果是不同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各公园的特点应用不同的准人费。国外这一议题的大多数研究成果均显示:生态旅游游憩区的游憩价值高于其运行费用。利萨·哈里(C.Liston-Heyes,1995)和米奇尔·罗(Michael Lockwood,1995)的研究都说明了这一点。利萨·哈里通过调查发现,达特姆尔高原国家公园的一日游和过夜旅客平均旅行费用分别为12.76美元和25.16美元,而该花费水平带来的游憩收益完全可以支撑其运作。米奇尔·罗也指出悉尼世纪公园的游憩价值大大超过了其目前的运行费用。陈伟其(Weiqi CHEN,2003)的研究证明了中国厦门政府将厦门岛东海岸沙滩的主导功能定位为旅游与休闲的合理性,这为它制定合理的门票费提供了依据。这一系列价值评估的结果给国家公园管理者提供了足够的增加准人费的证据,以保持其环境质量,并且避免在没有政府赞助时资源的降级。总体而言,旅游资源游憩价值评估主要是通过提供成本—收益的指导,从而在游憩区的门票制定等政策选择时予以建议。
生态旅游景区有足够的游憩价值支撑其运行,大多数游客也愿意为这些游憩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支付一定的货币。莉瑟·汀(Liisa Tyrvainen,1997)指出在芬兰的北卡列里拉(North Carelia)省会约恩苏(Joensuu)城郊的森林休闲地带,大约一半的被调查者愿意支付一定的货币,以阻止森林公园转变成其他的土地使用方式。同时,很多居民对保护他们居住社区附近的小森林、绿地等均有一定的支付意愿。克莱布·布拉得(Kleber Bladimir Machado,2000)在厄瓜多尔的加拉帕戈斯(Galapagos)国家公园进行的意调查结果也说明了这一点。
4.2生态保护区的开发方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