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展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活动,实施文明旅游引导,整治旅游乱扔垃圾行为;在旅游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游步道旁、核心景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文明旅游”提示牌以及“遵德守礼”提示牌(如做谦恭有礼的长沙人、不乱扔垃圾 、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环境等);景点导游解说词中有“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等内容;游客中心提供文明旅游宣传册,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游览;设有文明旅游引导员,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志愿服务;
8)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
(三)全面迎检
7月底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自检、自查,一切迎检工作到位,全面接受测评。我局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组成8个督查组将分别对各区、县(市)旅游局及其所在区域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迎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切实督促企业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旅游行业“打高分、打满分、不扣分”,以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城市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精神面貌迎接迎接国家测评组的检查,确保长沙城市文明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次迎检测评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工作事事有人管,项目件件有人抓,人人身上有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测评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各区、县旅游局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旅游企事业单位文明指数测评各项工作的督查和落实。
2、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察机制
各区、县(市)旅游局要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3年版)的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对各区、县(市)旅游局及其所在区域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确保旅游行业全面达标。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此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中如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造成被动影响全局,将按照《长沙市文明创建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严肃问责追责。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