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选择此次旅游!为了使您的旅途更加顺利、愉快,请您仔细阅读以上行程。以上《旅游行程单》内容为合同附件部分,旅行社已提请旅游者签约代表对本《旅游行程单》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旅游者签约代表的要求对本《旅游行程单》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签约双方对本《旅游行程单》的含义认识一致,旅游者签约代表认同并接受本《旅游行程单》的全部内容。旅游者签约代表承诺按旅行社要求及时将本《旅游行程单》的所有内容如实告知全体旅游者。如果您确认此行程,并同意遵守旅行社的安排。请在下面签名!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希望您拥有一个愉快的旅程!
自费补充协议
提供如下自费项目,供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
地点
参考自费项目
价格
时间
济南
60分钟
泰安
60分钟
青岛
3小时
威海
2小时
1小时
烟台
2.5小时
特色餐
正宗韩式料理:烤肉,石锅拌饭,朝鲜冷面,朝鲜打糕,牛尾汤
1小时
海鲜宴:海参、鲍鱼、鱼翅、大虾、扇贝及各式小海鲜,海鲜面
1小时
2、上述自费项目参加人数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项目已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已最大化优惠于游客,同时优惠证件不再享受双重优惠,如遇景区闭馆等其余原因不能游览的自费景点,可换成参考相同价值的景点;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产生任何问题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即视为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旅游者请抄写如下内容:本人已熟知并认同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此为本人真实意愿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