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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的风土人情(二)(2)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5-26 15:33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九、人生习俗

一、婚嫁

旧婚俗

县内民旧婚俗与福州地区基本相同,婚姻缔结方式为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时也有为数不少的“童养媳”、“等郎妹”、 “指腹婚”、“娃娃婚”及“招赘”、“续弦”、“改嫁”、“典妻”等种种形式。但连江婚俗有“两姨表好做亲,姑舅表适适亲”之谚语。即姨表兄妹好做亲,而姑舅表较少做亲。特别禁忌姑的女儿嫁给舅的儿子。俗称为“回头母”这边有一些禁止近亲结婚的科学依据。新《婚姻法》颁布后,表兄姐一律禁止联婚。连江民间婚姻缔结过程繁文缛节,丰富多彩,提亲、定聘、迎娶尤为人们重视。

(一)提亲

由媒人牵线,多数先由男家向女家提亲,媒人介绍双方家庭及男女情况,双方父母认为门当户对,男女适宜,就同意提亲,媒人把女方“生辰八字”带到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婚,有的还把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上,压在祖宗牌位或香炉下,七天内如无破碗破碟等不吉利之事发生。就算基本确定这门亲事。俗称“合婚”,后亦称“议婚”。

(二)定聘

经合婚后,男家向女家纳定聘礼,俗称“下彩礼”,后称“订婚”。连俗还分“上半礼”和“下半礼”。聘礼数目各时代不同家庭大相径庭。除送肉、面等食物给女家外,更重要的是聘金。有钱人还有金银首饰、绸缎细软和其他贵重物品。聘金喜用“三”数(“三”与方言“生”谐音,含早生贵子之义),如银元33元、130元,新中国成立后有人民币530元、830元、1330元、3330元等。女方也送男方衣物和果糖等。订婚后双方都向邻居、亲友分喜糖,以取得乡邻亲友的认同。

(三)迎娶

即结婚,历来为最隆重的礼俗之一。先由男方择定黄道吉日,提前通知女家,并把下半礼聘金送达女家。迎娶前一日,凤城地区:女家将嫁妆送往男家,俗称“搬亻次”,嫁妆主要有客厅或卧室用品、皮箱及首饰、衣物等。旧时有钱人也有田地房产。旧时嫁妆之外,必有系红线的雌鸡1只,谓“红线羁脚”。亲友乡邻观者如潮,有的还开箱观看嫁妆品之分量。穷娘家嫁妆压力最重,有的甚至举债厚备嫁妆(续弦、再嫁者除外)。男家并于此日宴请宾客,称为“闹厅”。黄岐地区女家也以此日宴请亲戚,各亲属赠以衣布,谓“添箱”,赠银钱谓“压肚袋”。

迎娶之日,新郎聘花轿往女家接新娘。新娘一般由伴娘扶轿。旧社会,男尊女卑,有的地方轿一抬出门,即泼脚桶水,意谓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不能再回头。花轿到男家,鞭炮齐放,鼓乐喧天,热闹非凡。新娘到男家后主要礼仪有: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夫妻交拜,然后请翁姑尊长出堂一一拜过,翁姑尊长即给“见面礼”,随之由“龙烛”前导引入洞房。其间,新婚夫妇于席中出太平面时向宾客敬酒,并由长辈介绍有关亲戚之称谓。宴会结束新婚之夜,连俗闹洞房气氛特别热烈,亲朋好友聚集一堂,除唱词、吟诗祝贺外,年青人还别出心裁,出一些小巧节目要新娘新郎表演逗趣,旁人则起哄捧场,笑语满堂,直至深夜方散。旧俗婚后10日新娘才第一次回娘家,谓“转十日”。后此俗渐废。多数在结婚第二天回鸾,新婚夫妇归宁岳家,俗称“回马”,岳家设宴请客,新郎拜见岳父母及亲戚长辈,行礼敬酒,并接受见面礼仪。至晚双双回家(有的乡村不限第二天归宁)。民国时期提倡改革婚俗,推行结婚登报,不办酒宴,尤其流行集体举行婚礼仪式,由县长或官员主婚,但多在城镇知识界和政府职员中实行,农村仍以旧俗为主。

生育

生育为人生起点,县民受儒家影响较深,“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观念根深蒂固,人们普遍追求多子多福,因而视生育为传宗接代之头等大事。旧时,媳妇如进门多年未育,多受翁婆歧视。一旦怀孕,叫作有“喜”。过去医疗卫生落后,人们企望孕妇顺利平安生产,婴儿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因而有诸多禁忌:孕妇不能参加各种喜庆活动,怕“喜冲喜”;忌操、切菜、剪布;忌用绳索拥绑物件;忌观看戏剧、电影,尤其古怪面谱和惊险镜头;家中忌特别声响,尤其不能有铁器碰撞敲打声音。此俗一直沿续至今。

婴儿出生当日,一般要在门首写贴“忌冲”  “弄璋”(生男孩)“弄瓦”(生女孩)等字,提示过往行人不要大声喧哗。夫婿还要具鸡、酒向岳家报喜。第三日,要给婴儿洗澡,俗称“三旦”,娘家于此日备煮好的鸡肉及糯米饭送给女儿吃。开冲后(男14天、女11天)至满月前,亲戚开始用鸡、线面送给产妇进补(俗呼“送干”),并得到回馈。开冲之日,娘家又送一次鸡肉、糯米饭,并加送几只活鸡。满月(或叫出月)娘家要再送鸡蛋、糯米饭以及婴儿用的摇篮、床上用品、鞋袜(方言与“会活”谐音)等,有条件的还送银手镯、银脚镯和“天官”银锁等贺礼。婴儿也在满月之日第一次理发,谓“剃秽发”,当日并将娘家送的鸡蛋、剃头糕分送亲戚邻里。满月或有办酒席(谓“出月酒”)请亲戚者。城关地区旧俗满月酒不请娘家亲戚。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旧的生育观念逐渐转变,弃溺女婴不再发现。自80年代,计划生育当作国策来管理以来,“少生、优生、优育”和生男生女都一样已为绝大多数人接受,县城基本上实行一胎化。

寿庆

连俗男女50岁(虚)则称上寿,可以开寿筵(俗谓“做十”),以后每增10岁都可以再开筵庆寿。祝寿活动由农历十二月半以后至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十二月的祝寿活动主要由女婿及亲戚朋友送肉、蛋、猪蹄、寿面等礼品,返馈则以米时、糖果、蛋、橘等。正月的祝寿活动主要是开筵宴宾,开筵由儿子发帖(近年男女一样,女儿也可在帖上署名),父母俱在若是同庚均书“双庆”,否则书“寿庆”,亲友则送寿匾或寿轴、烛、炮等礼品,登席多不收礼仪。筵前,在正厅摆寿堂,设香案,燃大红烛,接受儿孙辈的跪拜,俗称“拜十”,受拜者要分发红包给儿孙,称“膝盖钱”。旧俗能办寿酒者,须家中夫妇子女内外周全,且多是稍具乡望或殷富之人,讲排场,做名气。80年代以来,经济发展,城乡办寿筵愈办愈多,不拘条件,只要兴趣与需要即可,少则近10桌,多则几十桌,其中不乏不收礼仪者,但借机广收礼仪者亦不少见。

丧葬

人们对死多有一种恐惧感,且受“地狱”、“轮回”等迷信传说渲染,因而在日常生活中忌说“死”字,多说“百岁”、“过后”或“老了”等词。称棺木为“寿板”,收殓穿的衣服称“寿衣”,丧葬礼仪非常讲究,也最为繁琐。

死者弥留之际,一般习惯要放在死者寝室或长子房中,称“寿终正寝”(女称内寝),断气后移放厅堂,也有未断气先移放后厅堂,各地略有不同。死后即向亲友报丧,若是女的要先告知娘家。同时分头准备收殓事宜。亦有少数提前制作寿棺,俗称“并寿”,免得死后忙乱,并有期望病者好转之义。入殓前先由直系亲属帮死者全身洗擦一遍,继用白布或绫罗包裹,穿上新制的多重衣裤和鞋帽。进棺时由长子抱头,次子搬脚,并放入死者生前喜爱的物品,一般在当天或第二天即沐尸收殓完毕。解放后有一定职务的人员还要在收殓前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

收殓后,山区及沿海部分乡村多即日或第二天安葬。县城及近郊地区则有停枢守灵习惯。当天即要家人轮流守护在尸床旁,并在床尾设香坛。通宵达旦点烛上香,三餐都要摆上故人爱吃的饭莱,侍奉如生前。在大厅设灵堂守灵,寿棺要油漆多重,多为黑色或红色,并画有龙凤花鸟等图案。在油漆期间,一般每七日设祭一次,共祭七次,俗称“做七”,灵柩停在家中一般都在一个月以上。旧俗出殡前,还要延请僧道作蘸,诵经超度亡灵,称“拨亡”,俗谓“悦尸”。搭造能转动的树灯七层,每层燃灯七盏,子女随树灯边转边哭,通宵达旦,劳神伤财。清末县内一些有识之士组织“维礼社”,社友共约并倡导丧中简办,但只少数人响应。民国29年(1940年),福建省政府规定捉家不准停柩,须在10天内出殡,县政府也发出相关文告,倡导丧葬改革,但无法实行。新中国成立初,在全县开展群众性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做“悦尸”陋俗基本革除。80年代后又有一些丧家悄然进行。

出殡前夕,家堂设奠,亲戚朋友纷来吊唁,送挽幛、挽联、花圈及白烛、冥钱等。其中不少为布匹、床毯之类,均悬挂大厅之上。县俗灵柩抬走后,即在大厅贴“安门大吉”红联。送葬的亲属,五服内穿大小功服,披麻戴孝,亲戚穿白衫,女婿穿白长褂,朋友随便,一般由遗像前导,接着挽联、花圈,朋发乡邻。灵柩之后为孝男、孝孙、孝女、族亲人等和亲戚。一路撒下纸钱,沿途呜炮,有的姻亲还要临街设祭,直系亲属均要跪拜施礼。有钱人家还延请若干鼓乐队一路吹打(县城已禁止),送葬队伍多达数百人。县城旧例灵柩都要通过太平桥(解放后桥已不复存在),串十字街,以祈求平安顺利。送葬人等一般送至城外、村口止,然后由亲属护柩上山。入葬后返回称“回虞”。撤除索白标志,换上红裙红带。当天主人设宴招待亲友乡邻。80年代后随着生活提高,酒宴规模渐大。

县内旧例,不满50岁而亡渭之“夭”,丧葬仪式一般从简,城关地区一般七天出葬。

信奉基督教、天主教者,则按信教习俗举行丧礼,由教徒诵经抬棺入葬。

县内普遍以土葬为主,只有部分佛教徒用火化。60年代后亦有少数人选火葬场火化。墓地选择尤重风水,造墓如同建房一样重视。有钱人坟墓十分讲究,全用石料水泥铺砌,雕龙画风,耗资数万元,多的10余万元。也有少数人未死先选墓地,造生冢。

安葬当日要举行祭典活动,葬后第三天要上坟摆供品,烧冥钱,称为“安山”。旧俗丧家亲属要守孝三年,解放后多己革除,只逢朔望上食,每年忌日都要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