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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益阳南县的风土人情调查报告格式(2)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8-02 16:30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益阳全境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温总体偏高、冬暖夏凉明显、降水年年偏丰、7月多雨成灾、日照普遍偏少,春寒阴雨突出等特征。年平均气温16.1℃—16.9℃,日照1348小时—1772小时,无霜期263天—276天,降雨量1230毫米—1700毫米,适合于农作物生长。

(三)历史沿革 据现今考察追溯,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区境即有人类繁衍生息。出土文物证明,距今5000年左右,在今安化县马路口、江南,南县北河口,赫山区邓石桥和沅江市漉湖等地,就已形成村落。进入青铜器时代后,在今桃江县马迹塘、灰山港,沅江市莲子塘以及资阳区新桥河、长春,赫山区赫山庙、龙光桥、笔架山一带,聚居村落已趋密集。东周以前,区境属《书·禹贡》所载九州中的荆州管辖,战国时期为楚国黔中郡属地,秦属长沙郡。

益阳之得名,据东汉时应劭说:“在益水之阳,当为县名。”清人周树荣有“益阳赋”云:“益水所经,水北曰阳,县以此名。”看来,经流益阳之大江资水,古或为益水。街市在江北向,故称益阳。有趣的是,益阳的名字,几千年来无论辖地怎么变异频繁,它一直没有改易过名称,这在中国地名中是比较少见的。 据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5000年左右,在今益阳新桥河、邓石桥、舞岭、莲子塘、灰山港一带,均有密集的聚居群体。

据《禹贡》载,今益阳地区远古属荆州。春秋时为楚地,战国时隶楚黔中郡,公元前221年秦灭楚,立长沙郡,下设益阳等九县。初置益阳县包括今日之桃江、益阳、安化、新化各县和益阳市、冷水江市的全部以及宁乡、湘阴、涟源、新邵和沅江市的部分土方,范围广达18000平方公里。今益阳地区所辖县、市,除沅江部分和南县外,均在古益阳版图之内。

西汉,郡县与封国两制并行。今益阳地区分属长沙国,武陵郡,统隶荆州刺史部。东汉,沿袭西汉州、郡、县制,废长沙国为郡。今益阳地区分属长沙国、武陵郡,统隶荆州刺史部。

三国鼎立,吴、蜀分荆州。这一时期,荆州处于魏、蜀、吴逐鹿争雄的疆场。赤壁之战后,曹操退出南方,吴、蜀为争夺荆州展开了一场错综复杂的争斗。公元207年先为蜀刘备夺取。孙权索取荆州未成时,乃派吕蒙夺取长沙。刘备为救长沙,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令关羽屯兵益阳与吕蒙相拒。《吴志·甘宁传》载:“宁随鲁肃益阳拒关侯,侯择精锐五千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濑,云欲夜渡。肃选兵益宁,宁乃夜住,侯闻之,住不渡而结寨营。”鲁肃则则率程普、甘宁据城东南龟山屯驻,于陆贾山溪口约会关羽。这次约会,便是名震千古的“单刀会”。而益阳城垣,即为肃筑土城屯兵所建。

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长沙西部都尉设置衡阳郡,益阳属于衡阳郡。这时分置南部地方设新阳县(即今宁乡),公元266年又从西部地方分设高平县(今新化和新邵

县的一部分),益阳县疆域开始缩小。公元280年,晋灭吴后,分全国为20州,益阳属荆州。南朝宋时(公元420年),改衡阳郡为国,益阳属于衡阳国,又划给湘阴一部分土地。南朝齐时(公元479年)复改衡阳为郡,直到梁时仍属于衡阳郡、药山郡、武陵郡、巴陵郡、南平郡。

隋朝时分属潭州、岳州、朗州和澧州。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全国为10道,开元中分为15道,道下州郡并称。益阳随潭州、长沙郡时更所属,变迁不定四次之多。[3]

五代,十国割据,湖南属楚国。后梁(公元907年)益阳属潭州。后唐(公元923年)马殷为楚国,益阳属长沙府。后周(公元951~959)益阳属潭州府。

宋朝,初分天下为15路,后分23路,南宋为16路,路高安抚司,直隶京师,路以下置府、州郡、军。北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益阳属湖南路潭州长沙郡。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以益阳梅山等地方分置新化、安化等县。宋史神宗本纪载:五年章惇开梅山,置安化县,取名为“归安德化”之意。

公元1279年,忽必烈灭南宋建元朝,置路,元成宗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以益阳县有万户升为益阳州,属潭州路。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随潭州路改为天临路属。

明朝分全国为13省,省高布政使司(后改承宣布政使司),省下置府、州、司,益阳属湖广行省,即湖广布政使司(治江夏,今武汉市)长沙府 。明代洪武初(公元1368年)复降益阳州为益阳县。

公元1636年,爱新觉罗氏改国号为清。采用“省”、“道”、“府和直隶厅、直隶州”、“县和散厅、散州”四级制,初分全国为18省,后为23省,省高总督、巡抚、驻布政使司。益阳属湖南省长宝道长沙郡。

公元1852年10月20日,洪秀全统率太平军经长沙转战益阳,改益阳县为“得胜县”。这是益阳历史上仅有的一次短暂更名。

民国初,分全国为22省、4特区,后增至35省及西藏。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湖南废府、厅、州,长宝道改为湘江道,辖益阳。民国十一年废道,益阳属于省。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湖南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益阳属第1区;后又调整为10个区。

民国29年(1940年),湖南省府以原9个行政督察区辖境过广和督察不便,将之调整为10个。同年4月,划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汉寿、沅江等6县,组成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益阳县城,是为区境地区一级行政建置之始。南县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常德)。

民国33年(1944年),侵华日军大举进犯,湖南部分地域沦陷,各行政督察区的建置名存实亡。省政府遂设安化、沅陵、洪江3个行署,作为非常时期省政府临时派出机关,分领各县。安化行署是年10月18日于安化县梅城建立。原第五行政督察区所属各县均为安化县行署领辖。翌年7月31日,安化行署撤销,恢复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湖南各地相继解放,国民党政府在湖南的统治宣告结束,各行政督察区的建置随之瓦解。是年8月,成立新的湖南省临时政府(1950年4月正式成立省人民政府)后,湖南省设1个省辖市、10个专区。专区设专员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关。益阳专区于1949年8月成立,专员公署驻益阳县城关区,辖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沅江、汉寿6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