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柏庄公司今年1月20日呈送给黄山市政府的报告称,2016年1月8日,黄山元一公司总经理曹银霞借口由我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保管的建行U盾丢失、密码忘记,私自到建行重新办理了银行U盾,将柏庄集团的财务监督权剥夺,并将公司资金进行转移。
柏庄公司在报告中表示,元一公司及其委任的黄山元一公司总经理曹银霞上述做法,必然给黄山元一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可预估的危机:黄山元一公司对金融机构约6亿元无力偿还,各项工程欠款1亿多元,小业主售后返租款项随时都有可能无法兑付。
不过, 元一公司对此的公开声明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元一公司表示, 事实是在项目公司多方努力下,2016年1月7日,1000万销售资金到账后,柏庄置业指令其财务总监私带银行U盾擅自离开。项目公司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重开U盾才得以将这笔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公司年底的应急款项。
在上述合作方发生龃龉的同时,数家机构却将其以及关联方推向了被告席,这或许是引发黄山元一公司爆发债务危机的原因之一。
2016年4月5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冻结被申请人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柏庄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27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4月15日,经中国银行黄山分行申请,该院又裁定冻结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柏庄置业有限公司总额为96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5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表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也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柏庄置业有限公司、李小榕、施永等告上法庭。
7月1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表示,被告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柏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皖01民初12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
8月9日,柏庄公司方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黄山市政府已成立处置小组,我们相信在黄山市区政府和处置小组的领导下,广大业主和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会得到应有的保障。而本报记者多次寻求采访元一公司方面未果。
黄山元一公司在呈送给黄山市相关领导的文件中表示,项目本身还有2.1万平方属于未抵押状态,但被中行超额保全。希望政府可以给予帮助,可以协调中行解压没有抵押而被保全的2.1万平方,如果能将此部分解压并且打包低价销售可解现在业主上访事件燃眉之急,最起码可以满足业主基本装修的诉求,使其不成为烂尾楼。至于业主其他方面的诉求,可以引导业主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