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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序和虚词运用(转载)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3-04 18:53 编辑: 网络 查看:

汉语语法趣谈——汉语语序和虚词运用(转载) (2012-07-08 19:16:57)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辅资料

                                            汉语语序和虚词运用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一听到这诗句,人们立刻就想起了徐志摩,就想到了他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几乎成为诗人徐志摩的专利和特有的标志了。“轻轻的”、“我”、“走了”,多么简单而平常呀!我们谁都说过的!为什么用在徐志摩笔下就特别美呢?

    这就要从我们汉语的语序说起了,语序,它既是一种语法手段,也是一种修辞手段。有意把两个语言单位的位置加以对调 ,以求新颖别致 ,被称为序换修辞。序换 ,可以是词内序换 ,也可以是语内序换、句内序换。我们先来看这几个字:读、书、好,经大师之手巧妙序换组合成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仅三个字,变成三句内涵深刻的话,将为什么要读书,怎样读书,读什么样的书表达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什么道理呢?这是因为现代汉语的语序比较固定:一般情况下,单句的顺序是主语+谓语+宾语,有修饰语的是定语+中心语(主语)、状语+中心语(谓语)、中心语(谓语)+补语。编成口诀就是: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定语必居主宾前,谓前为状谓后补。这三个句子中的好字,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分别充当了谓语、状语、定语,语义就不再相同。有句俗语“江西人不怕辣,湖南人辣不怕,四川人怕不辣”,也是巧用“不”“怕”“辣”三个字的语序,将三省市的人不怕辣味的程度进行了鲜明的对比,程度一个比一个深。这是为了表达需要有意变换语序的例子。但语序变换是有规则的,不是随意的。有的语序改变了,句子就不通了。例如:“我喜欢这盆蝴蝶兰。”如果说成:“这盆喜欢我蝴蝶兰。”你一定会说:什么话!不像话!又如:我平时听惯了清晰、和蔼、甜丝丝的外婆的声音。这种句子表义不明确。 为了避免误解就应当调换一下语序:我平时听惯了的外婆的那种清晰、和蔼、甜丝丝的声音。再如:2008年10月8日《厦门晚报》第11版有一则国际新闻《失业男枪杀5家人后自杀》。读到这个新闻标题,读者很可能以为失业男枪杀的是5个家庭的人。其实不是。据报道,这名失业数月的金融业白领,枪杀的是自己家的5个人(妻子、岳母和3个孩子)。如何避免“枪杀5家人”这个标题产生的这种歧义呢?这就涉及到数量词的语序规律。一般情况下,数量词应该放在它所修饰的中心词前,而处在表领属的定语后。“家里的5个人”“ 家里”在这里是表领属的定语,应该放在数量词“5个”的前面;如果是“5个家庭的人”,“家庭”就不是表领属的定语,而是“5个”要修饰限制的中心词了。如:德国一位外宾不慎遗失了1500元人民币。语境显示:外宾是德国人,事情发生在中国。所以,这句中的“德国”不是表领属的定语,而是与“外宾”一起充当中心词,就应该把“一位”挪到“德国”的前头。

    可见,定语通常情况要就近放在它所修饰的中心语前面。如果为了表达需要而改变语序,一般放在中心语之后或自成一个分句,并用标点隔开。如:①我算什么?我不过是笨蛋一个! ②他手里拿着一个奖牌,金的!定语也可前置,一般放在句前。如:黑头发,黄皮肤,数千名义愤填膺的大学生高呼着口号,走上街头。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徐志摩的诗句。

    “轻轻的”是句子中的状语,状语的正常位置在主语和谓语中心词之间,就是说,“我轻轻的走了”,是现代汉语的常规句式。状语移置,一般有两种,一是放在整个句子的最前面;二是放在谓语中心词之后,一般在整个句子的最后面,用标点隔开。诗人采用变式句,语气加强了,感情丰富强烈并给人以新奇感。但比较而言,状语在句子的末尾语气最强烈。诗人不采用这一变式,而是采用移置在句首的那种,因为诗人想轻轻的走,悄悄的走,他不想带走一片云彩。太强烈了是很不适合的。诗句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借助语序恰当表达了诗人的感情。

    以上说的是定语和状语的变位。 我们再来看主语和谓语的变位句:①太难了,你出的题目!②好新鲜啊,这里的空气!为了强调谓语,就让谓语前置,用逗号隔开。值得注意的是,对谓语的强调近年来又出现了一种新句式:请看下列例句:①上海人对《天鹅湖》的热情,的确可以用“痴迷”两个字来形容。②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概括上海的建筑风格,我想,大概只能用“千姿百态”来形容。  ③曾经到过一个自称是很有钱的人家里做客,看到他家里那些金碧辉煌的家具,我怀疑自己碰到了“奢华”一词的极限。④不一会儿,天渐渐暗了,那街灯一下子全亮了,那黄色柔和的灯辉勾勒出一盏盏造型别致的宫灯是那么气质不凡,它们一下子使我读懂了“古典”和“宁馨”这两个词。  显然,这四个句子中的“痴迷”“千姿百态”“奢华”“古典”“宁馨”是作者想要强调并让读者予以特别关注的,在句中它们除了加上引号之外,还被放在突出的地位予以强调。这样就使它们如浮雕般地突现出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把这些句子改为常规句式“上海人痴迷《天鹅湖》”“上海建筑的风格千姿百态”“这个有钱人的家里奢华得很”“造型别致的宫灯显得古典和宁馨”,尽管句中还保留着这些词语,却显得平淡,没有了现在这样经过强化处理的情味和效果。

    如果要强调宾语,用什么语序呢?一般情况下是,让宾语前置,用逗号隔开。例如:这么漂亮的房子,他还真是没见过。还有些写作者喜欢变化一下动词,来把主宾语换一个位置。例如:①终于,箱盖启开了,锃光瓦亮的零件映入人们的眼帘。②这时,车窗外,莲花池的主峰,像记忆里那个文静深情的山村少女,拂去了云翳,投进了眼帘。③她竟然闯入他的视线! ④一天,他正在看马戏,有个字眼突然一下跳进了他的脑海。主宾语这样换了位次之后,新鲜活泼,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如果把这些句子改为常规宾语位置:人们看见了锃光瓦亮的零件。他看见了莲花池的主峰。他看见了她。他突然想起了一个字眼。就显得平淡无味。

    偏正复句的偏句和正句也有常规语序和变位语序的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