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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食同源目录(备忘)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9-06 13:14 编辑: 网络 查看:

学术前沿

卫生部药食同源目录(备忘)

卫生部今天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上海第十人民医院中医心脑血管病临床医学中心刘小雨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艹下加需)、桃仁、桑叶、桑(木右加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艹下加服)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完)

药食同源的概述

“药食同源”指,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

药食同源的理论来源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中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药食同源”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见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

随着经验的积累,药食才开始分化。在使用火后,人们开始食熟食,烹调加工技术才逐渐发展起来。在食与药开始分化的同时,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

《内经》对食疗有非常卓越的理论,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这可称为最早的食疗原则。

由此可见,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亦有异处。但从发展过程来看,远古时代是同源的,后经几千年的发展,药食分化,若再往今后的前景看,也可能返朴归真,以食为药,以食代药。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在古代原始社会中,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两者之间很难严格区分。这就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中医药学还有一种中药的概念是:所有的动植物、矿物质等也都是属于中药的范畴,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凡是中药,都可以食用,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法: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因此严格地说,在中医药中,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是相对而言的:药物也是食物,而食物也是药物;食物的副作用小,而药物的副作用大。这就是“药食同源”的另一种含义。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是――药食同源。大家知道,中医治病最主要的手段是中药和针灸。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及部分矿物质,因此,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就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饮食物。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做药食两用。由于它们都有治病功能,所以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比如橘子、粳米、赤小豆、龙眼肉、山楂、乌梅、核桃、杏仁、饴糖、花椒、小茴香、桂皮、砂仁、南瓜子、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又是大家经常吃的富有营养的可口食品。知道了中药和饮食物的来源和作用以及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就不难理解药食同源的说法了。

中药与食物的共同点:可以用来防治疾病。

它们的不同点是: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中药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但不可忽视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一般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营养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的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并不亚于中药的作用。因此正确合理地调配饮食,坚持下去,会起到药物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药食同源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