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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组婆媳关系的分析研究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1-28 18:42 编辑: 网络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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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组婆媳关系的分析研究 (2009-11-28 11:17:17)

标签: 家庭伦理 杂谈

                                关于三组婆媳关系的分析研究

 

    孝文化建设的首要目标,是要实现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同时创建新的文化观念,而不是去简单地倡导旧的传统道德。传统文化中对于婆媳关系,单方面地对儿媳有很多严厉而苛刻的要求。如《礼记·大戴礼》曰: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位列第一的“不顺父母”,指的就是要孝顺公婆,否则将受到休弃的处罚。这反映的不仅是一种封建伦理道德的权威性,也是旧时代妇女没有独立人格、没有人权保障、没有经济地位而不得不依赖于夫家的一种表现。因此旧文化中关于婆媳关系需要批判和纠正的内容很多,留下的历史包袱较多。

    婆媳关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而且是公认的难处而又重要的人际关系。婆媳关系有着独特的价值,由于历史文化的影响,这一点在我们中国尤其突出,其独特价值体现在:婆媳关系的融洽是夫妻关系融洽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和睦家庭必须具备的内容。所以,它是新时期孝文化建设必须重视的一个很现实很具体的问题,也是孝文化建设的一个难点。

    最近新浪网读书频道,发表了好几部作品,如《婆婆来了》、《南方媳妇智斗北方婆婆》、《婆婆媳妇那些事》等,都是以婆媳关系为题材的,内容硝烟弥漫,斗争的状况异常激烈。这些作品有个共同点,里面的丈夫或者儿子都是所谓凤凰男,是从极贫穷的地方奋斗出来的,而媳妇则是生活成长于富裕地区并且经济状况良好的女子。含辛茹苦养大了儿子功劳卓著的婆婆自然也是来自贫困地区,而且多数老家还有沉重的负担。这样的婆婆与媳妇,自然是各个方面的差距巨大,年龄的、心理的、观念的、生活习惯的,而又不得不经常要朝夕相处,矛盾自然是一触即发。

    但是。我们知道,婆婆和媳妇的身份及关系并非都是那种状态,被世人视作难点的婆媳关系,也并不具有唯一和不变的模式。事实上,在不同时期,不同年龄段以及不同经济状况的地区,其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并且是变化的。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其共性特征。

所有的婆媳,一般而言,是由陌生人忽然走进同一个家庭的。没有血缘而要形成一种很近的关系,并且很多情形下还要朝夕相处。这两个人无论在年龄、人生阅历、知识教养、价值观念等等方面,都是有着很大的距离的。而且在对“儿子或者丈夫”感情的占有上也有争锋之处:一个是亲生母子关系,血脉相连,几十年的至亲恩爱;另一个则是人际最近的夫妻关系,朝夕相处,同床共枕,同子女共利益。作为儿子或者丈夫,与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几乎不分远近,但在处理家庭事务中,在感情的牵扯中免不了有时出现倾斜,这就容易引发婆婆和媳妇之间的矛盾和争锋。

下面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几组婆媳关系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新旧时代婆媳关系对比分析

     旧时期的婆媳关系,从一句俗谚就可知端倪,“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当了婆婆再把媳妇磨”。所谓旧时期,是指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在那个时期,作为女子是依附于夫家的,旧传统规定媳妇必须孝敬公婆。而婆婆是主内的,所以,婆婆在家里是媳妇的直接领导,处于强势地位,加上婆媳关系中固有的容易引发矛盾的共性元素,这就决定了她们的关系具有普遍性的矛盾状态。

    旧时期婆媳关系的矛盾及其特殊性,在很多历史文献中都有反映。清代著名学者纪昀撰写了一本很有名的书籍:《阅微草堂笔记》,这本书中对于那些遭受婆婆迫害的女性,作了很大篇幅的记录和描绘,并表达了一定的同情,但对暴戾婆婆没有明确的批评,只是偶尔表现了对于婆婆专制的怀疑和否定,相反,作品却用奇闻逸事来加强婆婆的威望,如《滦阳消夏录五》中农妇在冰雹袭击时意外获救的故事。作品要读者明白,婆婆的尊严甚至超过了天地鬼神。即便是婆婆错误决定、无理要求子妇也要忍气吞声服从。《滦阳消夏录一》中的一个女子只是因为在背后指责婆婆,就遭雷击毙;《滦阳消夏录二》中的寡妇经常遭受婆婆的无理打骂,背地里偷偷咒骂,其亡夫托人捎口信以地狱治罪之惨状力劝。《滦阳消夏录四》更是明确表示“姑虐妇死,律无抵法”,就是说,子妇无论是生是死都无法逃避婆婆的绝对权威。[2]

    一曲《孔雀东南飞》唱了几千年,为什么能有这么长的艺术生命力?除了诗歌本身的艺术魅力外,很大程度在于这个题材的共性特征。焦仲卿是个孝子,他因为对寡母的顺从而送掉了自己的爱情和生命,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他的妻子刘兰芝则更是一个牺牲品。这部作品为我们后世的人们提出了很多的思考题。如到底应该怎么做长辈?又该怎么做儿女?

   随着社会革命的到来,妇女的社会地位、经济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婆媳关系必然的会发生变化,社会的进步使妇女拥有了与男人平等的地位,因此婆媳关系也从管制与被管制变成了一种人格平等的关系,即使有矛盾,也大体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矛盾。我们经常可以接触到婆媳关系不和的事件,但是这种事件已经通常不再是一方管制虐待另一方那种性质的矛盾。

   应该说,当婆媳感情处在能够平等的交流状态时,这种关系是具有易于建设“上慈下孝、家庭和睦”的一种基础的,这是时代进步带来的成果。

 

   二、农村与城市婆媳关系对比分析

   我国由于几十年发展的不平衡,不论是经济还是文化各个方面,农村与城市有着较大的距离,人们的生活质量,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不可否认的是,有着一定的差距。这对婆媳关系的影响是很大的。

当前时代的农村,根据调查和访谈我们发现,婆媳关系中明显地表现出婆婆一代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年纪老迈,没有经济来源甚至也没有个人积蓄,也没有什么社会保障,一切仰仗于孩子。如果儿子在经济上个性上很强势,媳妇的教养好一些状况就要好一些,否则,不论婆婆还是公公,在家庭中农村老人多数都没有什么地位。新一代妇女经济地位上的独立,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其在文化素质、社会活动以及经济能力等等方面都超过了代表过去妇女的婆婆那一代,这些都决定了其在家庭中的主人地位,婆婆和媳妇的地位明显地有了高低区别,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婆媳关系的状况。而且在农村,婆媳常常是在一起居住的,这样发生矛盾的几率就会更大一些,而婆婆在矛盾中常常处于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