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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组婆媳关系的分析研究(2)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1-28 18:42 编辑: 网络 查看:

   这个情况在城市家庭要相对好一些。城市中婆婆和媳妇相对具有较为平等的社会地位,这是她们各自的受教育程度和经济能力决定了的。现时期城市的婆媳关系通常表现为“和则合,不和则分”,有事情互相帮忙,没事情各人过各人的。这种状况,自然发生矛盾的几率要少许多,可以避免很多的冲突。所谓远亲近嫌,这也是一种人际关系规则。

    但是,由城乡结合的家庭,婆婆与媳妇的关系就有些特别之处,既不同于农村的婆媳,也不同于城市的婆媳,婆媳之间的跨度很大,引发矛盾的机会就会很多。而且在这组关系中,婆婆的心理很强势,因为儿子有出息,母亲有功劳,而文化水平又相对较低,旧观念还很重;媳妇的心理也很强势,一般而言,媳妇并不靠男人养活,文化水平和经济能力也并不亚于男人,所以很难有驯服的心理。因此,一旦爆发矛盾,就容易极端化,就像前面所举小说中描写的那样。这种关系状况是很好的悲喜剧材料,因此,当前好多小说家就以此为题材,大写特写,给人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婆媳之间是天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是不可调和的。

    应该来说,这类小说对大众是有一定的误导的。

   

    三、中老年和中青年婆媳关系对比分析

    这一组是以年龄段来划分的,也代表了三代人两个代际。

当然,婆媳关系最初都是以中青年关系为起始的,中青年时期婆媳关系状况,对中老年时期的婆媳关系影响至关重要。

    中青年时期是婆婆媳妇关系的初建时期。这个时期的婆媳关系,笔者认为,婆婆起主导作用。而处在中老年关系时期的婆媳关系,则媳妇起主导作用。当然这两组婆媳关系有可能同时并存于一个家庭,因此作为中年妇女的一代,肩上的责任最大。

    中青年时期的婆媳关系中,婆婆是长辈,无论是哪个方面,人生经验、经济基础等等都要比幼稚的媳妇强,所以,如果这个时期的婆婆以友好悦纳的态度对待媳妇,做好传帮带的工作,树立起自己的威信,那么婆媳关系就会比较融洽。没有付出就很难有回报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共性,婆媳关系也不例外。因此,做婆婆的在这个时期不要简单地拿那个“孝”字来要求媳妇,而应该首先做好建设性的工作。

    中青年婆媳关系中:就城市的情况来看,独生子女一代开始成家立业了,儿子媳妇都是各自父母的命根子,娇生惯养,被关注度更是被大大加强,因此对儿女的婚姻干预度势必也有所加强。这可能会从两个方面发展:一是因为被特别关照,儿子媳妇会得到特别的照顾,父母包揽一切。儿子也好媳妇也好,在公公婆婆那里会继续享受孩子的待遇,因此,这样家里,婆婆会比较累,媳妇会很享受;二是因为对儿子特别爱护和关照,儿子在母亲的眼里是永远也没长大的孩子,谁都应该对他谦让,因此会对媳妇有一些苛刻要求,生怕自己的儿子吃亏,这样做婆婆的会时不时对小夫妻的生活加以干预,这样就会引发婆媳矛盾。就农村情况来看,这组年龄段的婆媳关系也有差不多的趋势,因为新一代的孩子都被看得特别宝贵。

这两种态度带来的两种状况都不是理想的,都没有掌握好一个“度”的问题,都有些做过了,过犹不及,因此,都有改良和调整的必要。

    中老年婆媳关系中,婆婆一代现在多处于年纪老迈,身体情况欠佳的状态。无论其经济地位如何,都已经是不能自主的处于弱势状态。如果这对婆媳在过去岁月里关系相处融洽,而作为的儿子的男性在家庭也能起主导作用的话,那么这个时候的婆媳关系会比较和谐和融洽,如果过去婆媳关系紧张,这个时期,仍然会,甚至比平日更会引发矛盾。多年的怨气累积,加之这个时候婆婆需要特别照顾,年老失力甚至还失智,麻烦事情很多,因此引发婆媳矛盾、夫妻矛盾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婆媳关系一直是中国文化和文学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在西方文化和文学中却很少引人注目,因此这也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从基督教《圣经》中对人际关系的论述,可以看出中西婆媳关系不同的文化因素.西方基督教文化中的婆媳关系注重的是独立和相互尊重[2],因此他们的婆媳关系远不像中国人的婆媳关系这么成为一个历史性的包袱和难题。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

    从孝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即既要从婆婆的角度入手,也要从媳妇的角度入手。因为做婆婆的并非一开始就年纪老迈,需要后代扶持的,也曾经是身强力壮,甚至各个方面都曾经超过儿媳的。孝文化建设我们不能去因袭过去文化中单方面提要求的功利而狭隘做法,这本来就不是单方面的事情,和其他人际关系一样,也不可能从单方面解决问题。婆媳对此都必须有个正确认识,准确定位。同时,婆媳同为妇女,都有个文化水平、道德修养和经济能力的提高的问题。

    本文观点:婆媳关系是一组特殊的人际关系,容易引发矛盾但也不是不可调和,更不是不可建设的一种关系,在彼此理解宽容的基础之上,最为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上慈下孝”。

    上慈下孝,这当中显然是有个先后关系的,应该有一个建设的过程。因为毕竟婆媳之间不是因为血缘关系,或者像朋友关系那样是情趣相投、理想接近或者是因为某种事业或者信念走到一起的,而是因为婚姻走到一起的,都一定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到理解和谐的过程,不可能一开始就非常融洽。婆婆在强势的时候,所谓强势是指年龄身体还有经济能力等方面,就应该多多给予作为晚辈,人生经验不足的儿媳以友好和支持,做好示范,付出慈爱。当媳妇处于强势时,就应该对婆婆付出赡养和照顾,回报婆婆养育丈夫的恩情,当然更多的是要回报婆婆帮助自己小家庭所付出的爱心。这种融洽关系是建立在日常感情积累的基础之上的,不是天然的,也不会仅仅是因为“孝道”理念约束的结果。

 

 

参考文献:

[1]韩希明. 试析《阅微草堂笔记》女性伦理思想.南京社会科学[J],2005,(4):15-172005年 第04期

[2] 姜涛. 独立和相互尊重:从《圣经》看西方与中国不同的婆媳关系.现代经济信息 [J] 2009年(1): ?nid=275

 

应孝感市妇联组织的家庭伦理及孝文化研讨会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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