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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婆媳相处之道--只有交换,没有义务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3-20 16:36 编辑: 网络 查看:

[转载]*婆媳相处之道--只有交换,没有义务 (2010-06-06 1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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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婆媳相处之道--只有交换,没有义务作者:来去一笑

 

     人生苦短,我是很不愿见有人痛苦的。

    我写这篇文章,是想给一些小姑娘提个醒(我有1个外甥女),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将来是要做婆婆的,我要给自己提个醒:挑一个自尊、自立的儿媳,别伤害了我;尊重儿媳,不要伤害了儿子、儿媳。

  

    看了许多婆媳论坛的贴子,感觉杜绝婆媳矛盾,绝不可能依靠“婆婆把儿媳当女儿,儿媳把婆婆当成亲娘”这个理念来实现。因为母子之间是有“爱”的,婆媳之间会自然地产生“爱”么? 

   爱是什么?爱是我为你付出,你快乐就让我快乐,我快乐就是我付出的回报 。父子、母子、恋人,都能自然地产生这种情感。

    别的人,可能有慈悲,有怜惜,这估且叫“博爱”吧。

    剩下的人的“爱”,都是有潜在条件的付出,是一种潜规则下的劳物合同, 付出的一方,对对方的要求颇奢,欲求不满时,就有了怨恨了。 

   

    爱应该是向下传递的,爱是从自已方先发出的,应该是从老人向下一代传递。婆婆会真得爱儿媳么?会见到她就高兴么?会见到她高兴自己也高兴?会无条件地为她付出么?不会!!!婆婆只会对儿媳要求很多。那婆婆们就不要夸说自己对儿媳多么好。

    儿媳会真得爱婆婆么?不会。如果感受到爱而回报,是感恩,不一定是纯粹的爱。如果婆婆对自己无恩,那对老人有怜惜、尊重,就很不错了。

 

   因为母子亲情是孕期、哺乳期、青春期那些特定时期才能形成的,没有了特定条件,母子亲情是不可能产生的(“亲娘不及养娘亲”就是这个原因”,)上边的话只能是空话。上面的设想还会误导婆媳两代,最常见的是婆婆对儿媳的期待比亲生儿女更奢,而儿媳对婆婆的要求可能也比自身父母要高。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理念的荒唐,千百年、数百代人实践这一理念的结果是:没有婆媳如母女,只有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所以婆媳之间,可以互敬,但绝少可能互爱。

 

    没有爱,能不能解决婆媳矛盾呢?

       

    对于婆媳矛盾,很多人都指责是现代的儿媳失去了传统女性的美德。我倒觉得那些所谓的“传统女性的美德”,那些行为规范,是对女性毫无人性的、冷酷的压迫和欺凌。否则,不会出那么多自杀的小媳妇,不会有那么多自梳女,惠安女也不会那么有名。仍在夸说这类“美德”的男人,本质上是在诱骗女人签下“马关条约”。     现在的婆媳矛盾,只是儿媳们经济上独立了,旧的规范存在的基础消失了,儿媳们在与婆婆(夫家)在经济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平的博弈,一点错也没有啊,我为现代的儿媳叫屈。

    婆媳矛盾既然是权利、义务间分配的不对等造成的,就是可以预防的。预防的方法,就是在经济上、空间上树立明确的边界意识,尊重彼此的空间独占权,尊重彼此对家庭经济的支配权。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句话应用在婆媳之间,再正确没有了。如果总有人牢骚不断,那一定是婆媳中的一方付出多于得到,心理不平衡了。婆媳之间只有交换,没有义务,如果把二者间的义务、权利分配公允,想必矛盾就会很少了。

    小姑娘们如果真想婚后与公婆相处愉快、简单,那一结婚时,女孩子就要保持经济上的自立,不能有占男方便宜的心理,要能做到:

    1、不要财礼,不跟老人要房子。财礼是男方一笔巨大的投资,相当女方的一笔借款,如果你要收下,最好事先问清楚:“为了这笔钱,我必须付出什么?”你会发现,收下了钱,差不多就是卖身为奴了,受苦受累受气就不能再抱怨了。

      房子也是男方一笔巨大的投资。对于房子,最好的方法是:房子户主是小夫妻,两人共同出钱,月供也靠自己,自己的生活靠自己奋斗。事先讲好,即使将来二人离婚,卖了房子的钱款,先还双方本金,如有剩余,再平分。

    2、不要跟老人同住,要有独立的生活空间,要在自己的空间里当1号女主人。

       没有房子,自己出去租,也不要和老人同住。有了房子,可以帮他们租房子,也不要答应老人同住的要求。

       公婆、丈夫的生活习惯基本上是一致的,如果儿媳是跟老人同住,会发现来自两个家庭的人,生活习惯差异太大。但因为那是公婆的家,或虽是你的家,但出于少数服多数的习惯,大家都会觉得是儿媳侵犯了众人的生活空间。为了和谐,势必要求儿媳改变生活习惯,去迎合公婆。出于生活习惯和传统思想,通常公婆会毫不客气地命令、要求儿媳必须干......,不能干......,怎么干......,儿媳的地位很象保姆和女仆。韩国人对儿媳提出的建议是:“过门后,要聋3年、盲3年、哑3年,才能活下来”,意指婆家的要求会很多,骂声、责备声也会很多,要装做听不见、看不见,且绝不能反驳,才能维持婚姻。 

      新婚夫妻之间,虽有爱情,生活习惯尚且不容易磨合,以致常有离婚的,那儿媳跟没有爱情的公婆磨合生活习惯就更不容易了。    儿媳妇在迎合公婆一家人的过程中,内心会很不舒服,一切不能自主、看着别人眼色做事的感觉跟给老板打工是一样的,紧张、压抑、烦燥。      如果儿媳的情商够高,跟王熙凤或李洛施似的,一切还能搞好,但天下想当贾母的婆婆多,能比得上王熙凤、李洛施的实在是少。所以,跟老人同住,儿媳会比上班还累(如果她想当一个让老人满意的儿媳的话)。

      给老板打工,还有工资可以平衡心态;可公婆要求比老板不少,在财产上一般不能给予儿媳更多,所以儿媳很容易心理失衡,一旦遇到导火索,势必爆发,使矛盾激化。 与其矛盾激化、心中有了隔阂后再分开住,不如一开始就不在一起住。当然,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后,还是可以住在一起的,一是为了方便照顾老人,二是那时的老人,对儿媳是不再的支配的能力了。儿媳照顾老人也许身体会累一些,但心理上不会象当初那样压抑。 

     倘若,碰上一位强势的儿媳,公婆的心理也不会舒服,所以,还是分开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