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工作中,他时刻牢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格执法,刚正不阿。在办理陈某敲诈勒索案中通过认真的审查案件,发现公安机关所认定12笔犯罪事实中,有6笔事实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遂改变公安机关的定性,以抢劫罪向法院起诉,陈某最终被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在办理石某诈骗案时,发现该案应定招摇撞骗罪,改变定性后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定罪量刑。两次准确的改变定性,受到了院领导和大家的称赞,但也引来了社会上一些人的冷嘲热讽:“你把轻罪改为重罪,让法院多判人家几年刑,你能得到啥?”他说:“我啥也不图,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法律,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人常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8年任平科长家里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年的夏季,他年逾76岁的母亲走路不慎跌倒在地,从此半身不遂,卧病在床,一病就是一年多,其弟兄二人,弟弟常年在乡下工作,照料母亲的责任全落在他一人身上,既要一边工作,又一边照顾老人,有多少次他由于工作繁忙回家晚了使母亲饥肠辘辘,有多少次由于没能在母亲身边细心照料,而使老人粪便在床,面对这极度的家庭困境,他并没因此而影响工作,始终坚持按时上下班,晚上在月光下去河里给她老人家洗刷弄脏的被褥。有一次他去下乡办案回家晚了,回家后看到母亲大小便在床,两手都是粪便,望着母亲遭罪的样子,他一边为母亲擦洗一边失声痛哭。然而,祸不单行,也就是这年,一天,任平科长突然觉得大腿隐隐作疼,由于工作忙,只到医院作了简单的拍片检查,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过度的劳累使他病情一天天加重,不得已才到西安检查,检查后确诊是患了股骨头坏死病,在西安手术治疗后,由于经济紧张,带药提前出院,回到家里只休息了几天,心里放不下工作,便拄着双拐上班了。
2006年2月,公安机关将原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何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移送山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作为科长,任平同志义不容辞承担了该案的办理。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11个罪名,15名被告,51宗犯罪事实,76册卷宗,加之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因此他经常加班加点,节假日也从未休息。后该案指定由山阳、商州两院共同办理,他又多次往返于山阳、商州之间,并多次赴省市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案情,历时一年时间,最终使案件顺利起诉。也就在办理该案期间,他的女儿头上长了一个小疙瘩,一个劲往大长,妻子带女儿去检查,确诊为良性肿瘤但要尽快切除,本来和妻子合计好趁天气还不太热,赶紧为女儿做手术,但第二天一上班,突然接到电话通知,让去省里汇报案件办理情况,他只好悄悄把为女儿做手术的事放下了。而这一放便是半年之久,时间也已到了炎热的夏季,医生说,这时做手术已错过了最佳时间。为女儿做完手术后,本想好好在女儿身边多陪几天,但也未能如愿,从此在他的心里留下深深地遗憾。
2010年4月,任平科长陪妻子去西安查病,意想不到的是,检查后医生说需要住院进行手术,当时妻子就住进了医院,并定于7天后做手术,而此时他手里端着好几起案子,还有一起案子法院已经送达了开庭通知,两天内要出庭公诉,没有办法,把妻子安顿好后,便于第二天匆匆赶回单位上班。等到忙完手头工作后才于手术的前一天才赶到医院去照顾妻子。过后科室同事知道了,他们说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向我们吭一声,好让我们替你分担一下工作呢,他笑了笑说,这段时间大家都忙,手里事情都多,不好意思扰害大家。
股骨头坏死疾病是一种顽疾,需要长期治疗,并注意休息,妻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深知他的脾气,又不敢阻拦。长期看病买药使得他这个并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负债累累,妻子又是下岗职工,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但他从没有向组织上提要求照顾,也没有因此而影响工作,更没有以案谋私,时时刻刻都在自觉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作为公诉科科长,平时熟人朋友登门求情者不少,但他总是做耐心的解释工作,一一回绝。去年,一位邻居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捕,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其家属找到他请求对其从宽处理,还拿来几条香烟,但他并没有因为是邻居而网开一面,让妻子把香烟退了回去,案子照常起诉到了法院。
大海的每一滴水,皆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个平凡的工作岗位,均能反映出人格的高尚和忠贞不渝的光辉形象,正是由于任平科长以顽强的毅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从而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几年来,他先后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被商洛市委、市政府两次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并被授予首届“商山卫士”称号,被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三次,两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任平同志的老家在农村,妻子是下岗工人,儿子又在上大学,家里的困难可想而知,但他从未向组织提要求照顾,也从未因此而影响工作。每当有人和他谈起这些时,他总是笑笑说,是农村这块沃土培育了他,才是他这颗小树能够茁壮成长;检察事业又给了他广阔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机会,即使再苦再累,默默无闻,他也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发表于2016-03-30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王芳,女,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992年7月毕业于湖南城市建设专科学校(现湖南城建学院)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同年8月分配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1995年调至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先后在交易所、产权所、评估所等二级机构工作,2001年8月任局办公室主任,2013年任长沙县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在我局工作近20年来,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务实、作风正派,历年年终考评均获得优秀,多次获得县政府嘉奖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8年因工作突出荣立政府三等功。
一、勤学善思,志存高远
该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能切实加强对党的思想理论、各项方针政策和经济、文化、科技、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工作的政策性、原则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注重增强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思想上、政治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该同志走上工作岗位,从没有放弃过学习,一直在坚持自学。在评估所工作期间,考取了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坚持学习公文写作;在物业管理办工作期间,报考了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该同志注重总结提高和联系实际,能依据自己掌握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认真思考,积极发掘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能从多个工作岗位上脱颖而出锻炼成为中层干部,是与其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和提高密不可分的。
二、扎实工作,务实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