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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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有时我会发生错觉,觉得她就是前妻———她们确实也没什么不同。
⒉暗绿、石榴红、黑色的拼色裙子,纱质,束身大摆,我的视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撞击。
⒊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有点凉,有点暖,有点惶惑。
⒋我一叫,小蔓笑了起来,她抱住我的头,轻轻拍着我的后背。我们在黑暗中相拥了很久。
口述 采唐 39岁 企业行政
采唐的眼神没有城市生活带来的浮躁,让我觉得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但他说自己浮躁过,现在静下来了。
我的前半生
39岁,也算是中年了吧?以我第一次婚姻的结束为标志,说我的前半生过去了,也不算错吧?
从小到大,我都是踩着点生活,该读书就读书,该上班就上班,该结婚就结婚,好像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乱子。
年复一年,我的头发开始稀疏,衣服下冒出了小肚腩。想去做健身,一天下来累得只有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力气,只好作罢。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民企,不大不小,老板眼里就一个“钱”字,最喜欢看我们没事找事地加班。我有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小户型,家具的颜色不成套,经年累月,家里有股灰暗气。我有车,但还在付贷款。手上有点小权,也炒点股票,有时赚点小钱,有时就被套牢了……到离婚前,我就像很多普通的上海男人一样,没有大本事,但还算顾家、懂事理、做事稳当。
我的生活惟一缺陷是少个孩子,但这是我和妻子结婚时商量好的。过了35岁,她嫌寂寞,想要孩子了,但没有如愿以偿。我虽不大在乎,但毕竟是太寂寞了。这种寂寞,只有在17岁暗恋校花时才有过,只是那时又热烈又绝望,现在是又平淡又空虚。
妻子白皙、精致,有时使点小性子,穿着打扮,得体大方。一年年过去,两个人像左手和右手一样熟悉,有时在同一个房间走来走去,互相踩到脚了也只是嘟囔一声。周末如果在家,她煲她的电话粥,我看我的汽车杂志。我们坐在长条沙发的两头,看起来就像坐在酒店大堂里的两个陌生人。但是我出差她照样帮我整理好行李箱,换下的西装她照样会用心烫好。我也会在她生日那天送她礼物:香水,或真丝睡衣。两个人相处久了,感情像旧毛衣般松垮、温暖;又像老抹布,很顺手,却少了向人炫耀的心思。
如果不是妻子在海外的姑妈伸出橄榄枝,我们的生活大概就会那样到老。对于这个邀请,妻子决定去,我却不想去。离婚手续是和她的出国手续一起办的。她拿了一笔够用三两年的现金,房子和车都留给了我。我们没有大吵大闹,没有抱头痛哭,就这么结束了13年的婚姻。
临走前,她意味深长地说:“前半生就按部就班地过去了,不任着性子活一回,我怕辜负了自己”。
遇见两面的她
很多天里,我浑浑噩噩,离婚给我带来的变化,可能表现在家里的地板比从前脏,衣服不如以前熨得平,但这些我自己也可以做,上海男人本来就是很能干的。还有就是寂寞———但那种寂寞,离婚前也有。
小蔓就是在那时走进我视线的。她是新来的同事,做很单调的文员工作。在一群身穿名牌套装、卷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女同事中,她是个异类,一味埋头做事,看人的时候,眼神不卑不亢。我发现她似乎只有两套衣服替换:白毛衣配黑牛仔裤,黑毛衣配白牛仔裤。
我还来不及多想,我妈就找上门来了。她年纪大了,有三子一女,我是老校老年人总是喜欢操心的,她来找我,是叫我去相亲。她特地强调:平平是她和我姐姐、嫂子共同筛选通过的,是合适的再婚人眩
平平,短婚未育,个子小巧,在医院里做药剂师,住的是父母留下的一套小房子。无论从外表、年龄、门户、职业和我都很般配。我们的来往理所当然,喝喝咖啡、吃顿西餐、看场电影。周末的时候要么我去她家,要么她来我家,一个看书,一个看电视。在房间里走动的时候会踩到对方的脚……有时我会发生错觉,觉得她就是前妻———她们确实也没什么不同。离婚打断了我平淡的生活,但我和平平结婚的话,那个中断似乎就不存在了,我还是可以按原来的样子活到老,活到死。而且平平希望生个孩子,我妈对这一点特别满意。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个晚上,我想我和平平早就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那个夜晚,几个老同学碰头,拖我去衡山路的酒吧。有驻吧歌手在唱歌,声音清甜,唱的是那首《忘不了》。酒瓶子的不断撞击中,我有些迷糊。歌手下场时的裙摆扫到了我的小腿,就在瞬间,我看清她的脸。
她是小蔓。长长的头发像黑色稻草,脸上化着冷艳的晚妆。暗绿、石榴红、黑色的拼色裙子,纱质,束身大摆,我的视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撞击。真的,我被自己的眼睛吓呆了,心头又是迷惑,又是好奇。有好几秒钟,我不能确定她是不是我每天见惯的小蔓,直到她有点尴尬地跟我打了招呼。
她是单身母亲
再跟平平约会时,我有点心不在焉。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开始迷恋办公室。小蔓仍然穿着毛衣、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也就是个普通的外地女孩子,让人很难想象她的另一个身份:风情万种的酒吧歌手,歌声像山泉水,笑声像铃铛。
我觉得我像掉进了一个梦,而这个梦,不是我这个年龄该做的。我观察她,发现她几乎包揽了办公室所有的杂事,而她的样子,不是讨好的、卑屈的,而是十分坦然。别人说家长里短,她微微笑,不附和,也不反驳。
我们熟悉起来是在另一个晚上,公司副总请我们吃饭。酒过三巡,他说话间带了颜色,同事们都心照不宣地笑,小蔓却没有。副总不知为什么叫她喝酒,她礼貌地推辞,他就半真半假地把手搭到她肩膀上。只见小蔓轻轻一笑,似乎不在意地移开身子,把那杯酒倒进嘴里。结果那晚,副总喝得面红耳赤。但小蔓,似乎一点事也没有。我在通往洗手间的走道上碰见她,看出她脸色不对,才意识到她其实也喝多了。
散席时,我主动要求送她回家。因为平时没有说过什么话,她有点奇怪,但还是默许了。
下了出租车,凉风一吹,她跑到垃圾箱边呕吐起来。看着她瘦瘦的背影,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有点凉,有点暖,有点惶惑。她年轻,比我小了足足11岁,但我看见她的眼睛,心里会特别安静、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