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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实录:被最爱我的人放弃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4-01 18:31 编辑: 网络 查看:

  他曾经被老家的人嘲笑,说他傻,放在身边的女人要送出去,这下让人家甩掉了。别人说我不好,没有感情,自私自利,贪图虚荣,他从来没说过我一句坏话。

  我感动,是真的,我负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无可奈何,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过去的好,只能是美好的回忆。

  伊秀给我写信是在两年多以前。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她的固执。她说她不太会写信,只想跟我“有话说在当面”,要不“就算了”,一个人的心情,每时每刻都会不同,相同的一件事,写来写去,信还在路上走的时候,心情已经全变了,而且,写下一封信的时候,差不多就忘记了上一封信是怎么写的,一件事就越说越说不清楚。所以,她坚持等着我,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能去呼和浩特,她就愿意跟我说她的“故事”。两年当中,伊秀坚持不透露关于她自己的事情,只是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时候,才写一封简短的信通知我,再加上一句话:“我还是想等着你来了,再跟你说。”

  这一等就是两年。

  -在我老家的人看来,我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坏女人

  伊秀不符合我想象中的蒙族女孩子的样子,看上去,她瘦瘦小小的,更像是来自南方的纤弱女孩。她说的是标准普通话,从言语之中,听不出她来自什么地方。她的衣着也是时髦的,紧紧包住小腿的软皮靴和只盖住很短一截大腿的羊皮短裙,黑色羊绒背心,黑色丝袜,长长的头发也用一个黑色的丝绒发圈绑住,黑色的皮包,手表的皮带是黑色的,表盘也是黑色的,加上一双乌黑的眼睛,全身上下没有别的色彩。我们周围是来来往往逛商场的人,在众多把自己打扮得色彩鲜艳的女人中,伊秀显得非常与众不同。

  “咱们就在这儿?”“你说吧。去我住的地方也可以。”她想了一下,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然后去你的房间。”不等我说话,她向旁边的超市走去。等她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各种颜色的饮料:“咱们一边喝水一边聊天,内蒙古比较干燥,要多喝水。”

  房间太小了,我只好坐在床沿上,她坐在沙发里,在我的对面。

  我一直这么想,要是你有机会来内蒙古,咱们就见面说话,要是你一辈子都不来,我就什么也不告诉你。我没法给你写信,我试过,把我的经历完整地写出来,但是不行。每次坐在灯底下,开了一个头,就不知道该怎么往下写了,下次再开一个头,跟上一次开的头也不一样了。但是我特别想说,而且,我就是想利用你,让你把我的事情写出来,到时候我会买一大堆书,分发给了解我的人,让他们理解我。我觉得我周围的人,特别是了解我过去的人,其实都不理解我。在我老家的人看来,我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坏女人,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你要是觉得被我这么一个人利用是不好的,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伊秀熟练地打开一大桶橙汁,倒了满满的一杯,放在我床头的小茶几上,然后,有点挑衅似的看着我。

  “我还不知道你要怎么利用我呢,暂时没后悔。再说,谁说过一定要写出来,还写在书里?我都不知道你要给我讲什么呢。写了两年多信,你一个字都不告诉我,你真行。”我也像她一样“挑衅”地看着她。

  那好吧,等你听完了,再告诉我。我可要开始说了,你准备好了吗?我想给你讲的是我的初恋,也就是我离开家乡之前的男朋友。没有他,我就没有今天。可惜,我有了今天以后,他没了。

  你觉得我现在像一个城里人吗?告诉你吧,我其实特别紧张,我的轻松和满不在乎是装出来让你看的,我平时也装给很多人看。我特别自卑,因为我是生在农村的,我家那个地方,大的地名叫兴安盟科右前旗,我家呢,住在一个小村子里,很偏远。全家都靠干农活养活自己,要是不到呼市来,我现在也在种地呢。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已经是孩子的娘,可能还不止一个孩子呢。

  -虽然他没说过,但是我知道,他肯定后悔

  我的家乡不是水草丰美的富足地方,很穷,冬天很冷,也闭塞。我就记得我小的时候,想找一本书看,特别难,除了课本,能看到一本过期的杂志,都是很幸福的。我离开家乡之前,找到什么书都能看好几遍,真的,骗你不是人,我喜欢学习。你说,人是不是有命运的?要是我生在北京,像北京的女孩子们一样能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最新鲜的事物,能有机会看很多书,那我现在可能也不至于就是一个香港服装的导购小姐吧?我可能也上大学了,大学毕业找一个好工作,穿着好看的套装,跟着老板去谈生意,一个月挣很多钱,租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还能跟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现在,我没有这些,不就是因为我生在了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吗?

  我连高中都没上过,更别说考大学。我家是那么普通的一个家庭,父母都不识字,老实,本分,又重男轻

  女,觉得女孩子上什么学呀?不如找个好人家,嫁出去,生养孩子,一辈子就算是圆满的。所以,能让我读完初中已经很不错了。

  初中毕业之后,我来过一次呼市,那时候呼市还不像现在这么现代化,但是对我来说,就已经是“外国”了。真的,站在马路边上,都不敢动,生怕被汽车轧死。你别觉得可笑,一个农村女孩子,第一次到大城市来,就是这种感觉,我没夸张。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到大城市来,呼市就是我的目标。

  别看我就是初中文化,在我们那儿,已经是有学问的人了。我能当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就是证明。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我初恋的男朋友,他也是小学老师。老家的那种小学,就是乡村学校,不正规,条件也很差。

  这些就不说了,集中说我的初恋。我们其实早就认识,他比我大两岁,原来也在一个学校上学。他家也是祖祖辈辈在农村的,跟我家一样。他喜欢我,从第一天到小学校报到,我就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了。他总是来帮助我,因为我不熟悉学校,也不熟悉应该怎么教课,他一点点指导我,慢慢就越走越近。没什么特别的。想起来,也不觉得激动。真正把话说清楚是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在他之前,从来没有人给我过生日,我们那里也没有这个讲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生日的,那天,他送给我一个很好看的照片册,包着一张红色的花纸,纸上还印着玫瑰花。他说是专门托人从呼市买的,买了很长时间,就等着我的生日一到就送给我。我挺感动的,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他不太会说话。我说你给我这个礼物

  真好,可惜我没有什么照片。他想了半天才跟我说:“以后,我买一个照相机,我给你照。”

  我们就被这个照片册联系在一起了。后来,他真的买了一个照相机,傻瓜的,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决定跟他分手了,因为我要到呼市做酒楼的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