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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书法传播生态体系的重构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2-14 08:30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章剑华

  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独特艺术,我们炎黄子孙有责任成为它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然而,随着大众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的兴起,书法与其它艺术一样,其生存方式和生存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应对这种变化,是当今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书法与传播

  中国书法的历史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商周时期。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太平盛世还是战乱岁月,无论是时代变迁还是政权更迭,书法却从未中断,并以其极大的历史惯性力向前发展。

  “书法”,顾名思义为书写的方法,中国书法则是从汉字的书写方法上发展起来的一门艺术。在先民的生活中,书法首先是作为记录语言、交流思想的信息传播工具而存在的。同时又为人的爱美本性所驱使,人们在书写汉字过程中日益讲究起结构、用笔和章法的美观来,从而使书法具备了艺术的审美功能,最终演变为一门独立的艺术。艺术化的书法,让人们在黑与白、点与线的千变万化中实现着自身的精神创造和情感渲泄,它所体现的精神内涵正与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一脉相承。所以,书法是实用的,也是艺术的,更是文化的。纵观中国书法史,书法往往因实用而书写,因艺术而流传,因文化而传承。王羲之的《兰亭序》,是作者为兰亭雅集即兴撰书的一篇序文。此作含质耀文、气韵生动,堪称自然与神来、文意与书境完美结合的序文典范和书法高峰。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是安史叛乱爆发后不久,因其弟季明被叛军所杀,首榇以还,时任蒲州刺史的颜真卿“抚念摧切,撰文祭之”。这篇以悲愤之情而成的血泪之文,言辞激切而笔墨随之,起伏跌宕、点画狼藉、使转纵横、顿挫屈郁、笔势浩荡,既是一篇撼人心魄的祭文,又是一件苍雄郁勃的书法艺术杰作。还有如王羲之的《姨母帖》、《寒切帖》、《丧乱帖》,王献之的《鸭头丸帖》,怀素的《自叙帖》,孙过庭的《书谱》等等,都是信札、论文之类集实用性、艺术性、文化性为一体的书法精品。

  起初,人们对书法的审美意识尚未表现为对艺术的自觉追求,随着人们对书法的艺术功能的觉醒,书法的审美意趣与境界被不断强化和提升,出现了中堂、条屏、对联、扇面等以艺术欣赏为主旨的书法作品,但就当时书法的总体社会属性来说,仍然是以实用为主的。直到清末废除科举制度,书法的实用性大大降低。钢笔、圆珠笔等外来书写工具广为使用以后,毛笔书法便退居二线,但仍然不失它的实用性,人们还有用毛笔书写的习惯,时常使用毛笔。不过,在这时,毛笔书法已从以实用为主转化为以艺术为主了。而在电脑出现之后,确切地说,是在电脑普及、汉字输入法完全替代汉字书写之后,书法的实用性丧失殆尽,从总体而言,书法的社会属性和功能完全艺术化了。

  综上所述,书法功能属性的演变过程可以这样来描述:纯实用性→实用性为主→实用性艺术性并重→艺术性为主→纯艺术性。但不论书法功能如何变化,也无论它是实用的还是艺术的、文化的,书法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与传播密不可分,甚至可以直白地说,书法为传播而产生。尤其是它成为一种专门的艺术之后,更是离不开传播。

  艺术传播学给艺术所下的定义是:艺术是指人类的一种感性传播方式与符号交往行动,它是通过某种固定的或者形象的载体而构成人工制品与活动形态,创造、传递、播散着具有审美指向的感性符号。这一定义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书法艺术与传播的相互关系:

  (1)书法是传播的客体,传播是书法的行动。艺术的实质是人类感性形式的传播方式与交往行动,并且以感性方式而不是理性方式、以符号交往行动而不是工具目的行动参与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艺术传播的客体是具有审美指向的感性符号。这种感性符号向人们发出待解读的召唤,传播着人类的审美关怀。汉字和书法都是由人类最初使用的感性符号发展而来,逐步具备了审美的指向和功能,成为传播的客体。同时,书法又在传播中实现着自身的功能。没有传播,文字和书法也就无法参与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更无法实现审美的指向和功能,也就不具备任何意义。书法的实质正是以自己独有的感性符号,通过特定的传播方式和交往行动,给人们以审美关怀。

  (2)书法为传播提供内容,传播为书法提供载体。任何艺术传播都需要内容,而书法的原创作品正为传播提供了内容;任何艺术作品都需要表现的载体,需要将自己的感性符号插入、存储在客观的载体上,以固定的人工制品与活动给人们提供形象展示。传播媒介便为艺术作品提供了这样的载体,这种作品的载体又被称为艺术媒介。艺术媒介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艺术作品的传播媒介,即艺术创作的物质材料;二是艺术作品的文本媒介,即艺术作品具有某种审美意味的符号形式。就书法而言,笔墨纸是它的传播媒介,而形体线条、章法布局、浓淡大小是它的文本媒介。

  (3)书法促进传播发展,传播拓展书法功能。书法随时代不断发展,而书法的发展为传播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传播内容,进而促进着传播的发展。同时,传播的发展又为书法不断拓展其艺术功能。艺术的功能表现为一种创造性、传递性、感召性的效用,传播与交往是艺术与生俱来的基本功能,它将艺术的创作和欣赏从私人领域带入公共领域,唤起人们感性化的欣赏和二度创作,并以理性化的艺术宣传、艺术教育和艺术批评建立权威性的话语体系。书法作品离开传播无法存在,更无法实现其功能。书法只有通过印刷媒介、电子媒介、设施媒介、网络媒介等艺术传播媒介进入大众传播领域,才能实现、扩大、延伸其艺术效应和社会功能。

  缺失与挑战

  书法艺术与传播密不可分,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传播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口头传播阶段、纸质(石质、丝质)传播阶段、印刷(摹写、摹刻)传播阶段、电子(广电、音像、网络)传播阶段。书法艺术是纸质传播阶段的产物,之后随着传播的发展而发展,经历了印刷传播阶段,今天又跨入了电子传播阶段。

  书法同传播与生俱来,相携共进。在纸质传播阶段,书法以纸张为载体,实现着一对一、一传一的人际传播。书法作品以展览形式出现后,实现了一点对多点的传播,但还毕竟是在场的、有限的传播。印刷媒介则将人类的文化艺术传播推进到一个新的时代。在这过程中,书法艺术的传播发生了根本性的突变。书法家创作的书法作品,能够通过大规模的机械复制而贮存在印刷物中,大大提高了传播的范围和效率,从而使不能成为可能:使不在场的交流成为可能;使成千上万的人们有可能了解和欣赏同一件书法作品;大大延长了书法作品的艺术寿命,使其流传千古成为可能。电子媒介的问世带来了传播的第二次革命,也在更深程度上极大地影响着书法艺术的传播。书法作品可以从纸质媒介、印刷媒介转移到电子媒介上,并通过无线电波、音像制品、电脑网络,实现跨越时空的快捷、海量传播,从而使书法艺术更具作品的逼真性、形象的可感性、受传的广泛性与欣赏的方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