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啊,就是一会儿也闲不住!我知道劝不了你,你收拾吧。到时候你得跟大家说,我留你了,并且深恶痛绝地批评了你的这种行为,但是你的态度十分强硬,自己坚持出院,要不然他们得吃了我。”他若有所思地用手指在掌心画着圈圈,画着画着就唱了起来:
“在,想你的365天……圈住你我在同一个圆,hey yeah。”
“圆圆圆,可圆了,你赶紧收拾着。”我厌恶地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那么一个时刻期盼时光倒流,换一个下铺,或者干脆换个寝室。
半小时后,一切就绪。我戴上陈琛的棒球帽,换好我妈提前准备好的衣服,扶着陈琛出了医院,叫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儿?”陈琛问我。从此刻他脸上自豪的表情中,我可以推断出,他的内心有一种拯救大兵瑞恩的快感。
“回我妈那儿。”上了车我就闭上了眼睛,头刻意地卡在靠背上。常年的颈椎病让我每次坐车的时候都会难受得要命。
不到二十分钟的车程,陈琛和出租车司机应该说了几十万字,从城市绿化说到胎教启蒙,从电台选秀说到通货膨胀。我第一次觉得他知道的东西那么多,但我并没有打断他们。
突然有种活着的感觉。听他们说着话,我才觉得自己活着。我故意眯着眼睛,把熟悉的街道看成不熟悉的,幻想着每条街道在肯小兔口中的样子。
他说:“这个城市发展得并不算快,但处处在修路。”
他说:“这个城市的口号永远是争取绿化面积达到40%,但永远是把仅有的老树砍了栽,栽了再砍,树叶永远不庇荫。”
他说:“交通这么拥挤的一个城市,没有地铁。”
他说:“春秋飘黄沙,夏天大火炉,冬天吸雾霾。”
他说:“没有蓝天。”
他说:“没有美食。”
他说:“没有朋友。”
他说:“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肯小兔不在的许多年,我去过很多城市,但是大部分记忆都很模糊了。
我们曾经都有令自己惊艳的风景,或唏嘘,或感叹,并且相信
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后来,这些慢慢都被忘记。
记忆是思念的敌人。
它悄无声息地占据我们的大脑,等我们爱上想爱的,看上想看的,又慢慢地把它尘封、落灰,最后掩埋。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这句话真俗。
刻骨铭心怎么会随着时间消逝?消逝的一定不是刻骨铭心,至少刻得不是那么深。
但是在现实中,记忆确实惨败了,彼时感叹的美好都在逐渐冷却、退忘。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十九岁的自己常常幻想,什么时候可以到二十岁。
二十岁,才是青春的开始。
升学压力、恋爱分手、叛逆疏远、亲近家人、渴望知己、打拼事业、饲养宠物,缺少哪一种都不算是青春。
转眼到了二十岁,又做了下一个十年的计划:二十二岁创业,二十五岁站稳脚跟,三十岁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按计划,我即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想到这些,我摸了摸手上的纱布,感受着轻轻挪动后背时沉重的脖子,还有后视镜里那个满脸胡楂儿的自己。我笑了笑,盘起腿来,继续听着出租车上的免费演讲。
“快到了,别睡了!”好在陈琛老马识途,还认得去我家的路。
“到天津了?”我闭着眼睛问司机。
司机惊愕地回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看向陈琛,示意他要不要送我回医院。
“师傅你别理他,他就是个烂人!”他赶紧舒缓师傅时空错乱的情绪。
“这点儿时间就能横跨两个省?别废话,赶紧起来,马上到了。”他推搡着我。
车身停稳,我迈出右腿,轻身一跃,跨出车门。一番整理后恢复了气息,径直朝着小区门口走去。半分钟后发现少了什么,回头发现陈琛两只手里塞满行李,嘴里叼着钱包,恶狠狠地看着我。
“你平衡感不错啊!以前没发现。”我鼓掌称赞他。
“你就是个烂人!”
我回过头,不去看他。看着这条走了成千上万遍的路,看着中学那年搬来时就在门口的那棵伟岸的大槐树,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没那么伟岸了。
人生病的时候,头脑的反应速度要比以往慢很多,而四肢受大脑的支配行动。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慢慢地踱着步向前走,尽量慢一些接近那栋房子。
陈琛虽然拿着很多行李,但是出于多年朋友对我的了解,还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没有催促我的意思。月影昏黄,夜的黑暗会加深人的孤独和忧郁。
月球距离地球有38万多公里,而月光只需要一秒就可以照在地球上。所以我们看到的总是一秒前的月亮。我踩着月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上的斑点,想着这束光经历了怎样的风景,最后来到我的身边。
夜晚,本来住户就稀少的小区更是安静得出奇,能听得到四周绿化带里昆虫的声音。
再大的城市,家都是一个辐射源。
只要身处辐射范围内,随时都可以闻到家的气息。
我被动地扭着身子,用力地昂头,努力地直立着虚弱的自己朝那个方向前进。时刻保持绅士风度的行为,这是我的习惯。
人要学会用怎样的方式和家人相处、和朋友沟通、和客户谈判,才不会在自己虚弱的时候被对方伤害,才不会在自己强大的时候不触及对方的底线?
我可以准确地推测出五分钟后,推开家门即将看到的一切。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的怀抱。
父母离异后,我跟着奶奶生活,与父母聚少离多。
每次回家,我妈都会提前准备很久,像迎接贵宾一样。
想到上有老人,便告诉自己尚不到感叹时光飞逝的年龄。
但是在这几年里,我实实在在地越发恐惧时间的流逝。很多以前不会说的话,现在逐渐会开始说。
比如,咱俩应该十多年没见面了吧?
哟,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啊!
或者是“换作十年前,我还真是打算试试”之类的。
但是每个人的故事都需要一个结局,在错综复杂里前进,在满载而归中结束,微笑着和自己告别。
像陈琛这种人,在去世后墓碑上应该刻着“原封退还”四个字,因为他活得太原始、太简单,单纯得令人羡慕。在拐个弯就能看到那栋房子的时候,我刻意停了下来,被不知道走路睁没睁眼的陈琛撞了个满怀。
“哎哟(二声上扬、拉长尾音)!”东西稀里哗啦撒了一地,陈琛娇嗔地摸着胸口。但我只关注到我那被他用牙咬出印子的BURBERRY(巴宝莉)钱包。
“诈尸了吗你!”他骂骂咧咧地捡着东西,蹲在地上的瞬间,宽阔的蹲位直接隐形了脚下的井盖。
“你说我要不要今晚住宾馆,等身体好点儿再回来?”我没有理他,看着家里二楼的灯光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