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工作,灵通信息。各区县兽药监管部门要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要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在整治期间,每季度末5日(节假日顺延)前,将上季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市兽药饲料检测所(联系人:李玉平;联系电话:89138921;电子邮箱:liyuping231@163.com),将假劣兽药查处情况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联系人:张佳玉;联系电话:89133508;电子邮箱:cqnyzf@126.com),由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和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分别收集汇总后报市农委。第一次上报工作信息时,要重点报送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包括工作方案、通知等,同时报一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