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社讯:2009年10月16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案。当事人在法定日(10日)仅剩3天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并强烈要求撤销一审刑事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与此同时,上诉人亲属给我们来电举报南安市公检法不尊重客观事实,适用法律不当,由官、法勾结而造成冤案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