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主席好读书举世闻名。他说:“我一生最大的爱好是读书,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他的菊香书屋藏书1万余种、10万余册。他曾说“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刘少奇则回应“一天不用功,赶不上毛泽东”。
习近平总书记酷爱读书,这已成为他的一张闪亮名片。他说,“我经常能做到的就是读书,读书已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他回忆在陕西延安插队时刻苦读书的情况:“上山放羊,我揣着书,把羊圈在山坡上,就开始看书。锄地到田头,开始休息一会儿时,我就拿出新华字典记一个字的多种含义,一点一滴积累。”而为了借一本好书看,他跑了30里山路。他说:“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
李克强总理坦言自己是三联书店多年的读者,经常在书店的书丛中流连并购书。他说,“生活中不能没有读书,读书总会得到新知,即便是温故亦可知新”。2014年4月22日世界读书日前夕,他致信北京三联韬奋书店:“在快速变革的时代仍需一种内在的定力和沉静的品格。阅读能使人常思常新。好读书,读好书,既可提升个人能力、眼界及综合素质,也会潜移默化影响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使人保持宁静致远的心境,砥砺奋发有为的情怀。读书不仅事关个人修为,国民的整体阅读水准,也会持久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在国家领导人重视下,在社会各界推动下,全民阅读成为国家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这标志着我国正式步入全民阅读时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里程碑意义。
(二)全民阅读国际立法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全世界发出了“走向阅读社会”的号召,“希望散居在全球各地的人们,无论是年老还是年轻,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患病还是健康,都能享受阅读的乐趣”,并正式把“学习型社会”作为全新的理念提出来,在国际社会受到广泛重视。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立每年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即“世界图书与版权日”,旨在推动更多的人阅读和写作,享受阅读的乐趣,营造阅读的氛围。
世界上阅读先进的国家普遍制定了全民阅读法律法规,促进国民阅读。
美国把促进儿童阅读作为国家工程。自1919年以来,美国每年有一周作为儿童读书周来庆祝。美国制定了《卓越阅读法》。2001年,布什政府发布了《不让一个孩子落后》的教育改革法案。“9·11”事件发生的当天,布什总统正在佛罗里达州一所小学给小学生朗读《我的宠物山羊》。2009年2月3日,奥巴马总统夫妇在华盛顿一所公立学校,为25个孩子读书、送书。
德国全民阅读法律法规健全,全民阅读活动影响广泛。德国成立了阅读促进基金会,历任名誉主席都由德国总统担任。德国一户家庭每年购书支出达600欧元。德国阅读促进基金会理事长海因里希·克雷比施说:“给孩子读书和讲故事,是最不复杂、也是最合算的对未来的投资。”被称为“出版界的奥运会”的德国法兰克福书展是全世界影响最大的国家书展,成立于1564年,历史悠久。浓厚的读书氛围给德国社会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支撑了战后德国社会的快速发展。
2007年,韩国开始实施《读书文化振兴法》,同年,制定《出版文化产业文化振兴法》《印刷文化产业振兴法》《杂志等定期出版物振兴法》,用法律振兴国民阅读。韩国教育、新闻出版业发达,韩国影视作品成为韩国文化输出的靓丽名片。这些成绩,离不开韩国全民阅读的功劳。
犹太人好读书举世闻名,他们被称为“书的民族”。犹太格言说“如果不读书,行万里路也不过是个邮差。”他们对读书的嗜好已超越法律层面,成为共同的民族心理。犹太人培养阅读习惯从娃娃抓起,当儿童稍微懂事时,母亲就会滴一点蜂蜜在《圣经》书本上,让小孩去舔一舔,让他知道读书是一件甜蜜的事。马克思、爱因斯坦、弗洛伊德、门德尔松、斯皮尔伯格、洛克菲勒、巴菲特等等犹太人的名字如雷贯耳,犹太人中名家辈出,热爱读书是重要原因。1901——1995年,在全世界645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犹太人有121名,获奖人数居世界各民族之首。以犹太人为主体的国家以色列每4500人就拥有一座图书馆,人均占有的图书馆量居世界之首。
(三)全民阅读国内立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建立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保障制度,全民阅读法律法规是文化立法的重点。
在国家层面,尚无全民阅读法律法规,但国家已开始着手全民阅读立法工作。2013年,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立法起草工作小组,目前,已拟订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在地方层面,有全民阅读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2014年11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通过了《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这是全国出台的第一部全民阅读法规(地方政府规章)。11月2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民阅读的决定》,这是全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此后,辽宁省、深圳市也通过了全民阅读地方法规。至此,我国全民阅读立法实现了零的突破。
四、《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的特点
(一)软硬兼备,区别对待
全民阅读法规关于全民阅读的规定对公民是“软”,是权利,是保障,是鼓励,对政府则是“硬”,是义务,是责任,是强制。《办法》并不强迫人们读书,而是促进人们读书。但对政府则不一样。《办法》规定政府应当在组织领导全民阅读活动,保障全民阅读活动经费,建立完善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健全全民阅读服务体系,支持优秀出版物的创作生产,保障特殊人群阅读权利,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阅读能力等等,并建立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突出保障,明确责任
1、组织保障。《办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提出,“设立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指导全省全民阅读工作。”规定各级政府将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工作,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阅读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开展全民阅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