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风俗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过年。过年须过大半个月,即从先年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起到第二年正月十五闹元宵为止。这个习俗延续了几千年,与南朝梁时《荆楚岁时记》所记基本相承。
腊月二十四,俗称“过小年”,举家休息聚餐,称“小孩子过年”。相传是日作为“天上耳目臣,人间烟火主”的灶王爷要回天庭述职,叫辞灶。为了使他“上天言好事,下地降吉祥”、“闹言碎语不必讲,好言善语奏玉皇”,人们在前一天要搞大扫除,叫“扫扬尘”。廿三或廿四晚由家庭主妇在锅灶周围点烛祭灶,为其“送行”。民谣曰:“辞了灶,年来到,妹子要花,伢子要炮,始助要新衣,爹爹要新帽”。是日起,长工下工,匠师不再上门,家家筹备年货,作豆腐,杀年猪,送年节,备点心,炒旱茶,写春联,扎灯笼,忙得不亦乐乎。
岁终之日叫除夕,或叫大年三十,户户剪彩纸,贴春联,全家团圆聚饮,菜肴有余有剩,叫吃团年饭。掌灯时分,焚香鸣炮,拜祖先家神,叫辞年,并接灶神祭祀。小孩则成群结队打着灯笼依次去邻里人家,进门曰:“请辞岁”。各家起立迎之,捧出点心旱茶,把孩子们的口袋塞得满满的,有的小孩回家卸完口袋后,又迅速地加入辞岁队伍,一个晚上可得一两瓷坛的美食,乐得合不拢嘴,因而有谚云:“小孩盼过年”。
年三十夜,长沙农村家家火炉中燃着一个枫树蔸(或松、栗等树蔸),叫“年财佬”。男女老幼围炉共话,长辈给小孩压岁钱,全家品吃猪脚炖萝卜,欢坐待旦,叫“守岁”。所谓“有钱无钱,萝卜过年”。
除夕年关,在万民欢乐的同时,也不乏“有家不敢归”的贫困人,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债主收债,匠师收工钱此时已是最后期限,城镇街巷、乡间小路上收帐人的灯笼火把川流不息,有的人家无法付帐,铜壶衣服可能被人提走,所以只好外出躲帐。还有的在辞年之后,用红纸书写“衡门衍庆”4宇贴于门上,紧闭大门,任何人不得出进,叫“封财门”。问帐客无奈,好事者乃作打油诗:“贫家早早掩财门,债主虽临难进门。恼煞商家收帐客,无钱反吃闭门羹”。
正月初一,古称元旦、元日,自古“爆竹闹元日,万众纵情欢”。辛亥革命后,将公历1月1日叫元旦,改夏历元旦为春节。
大年初一,家家于鸡鸣时分即起,男女老幼换上新衣,由辈份最高的男主人燃香开大门,鸣放鞭炮,叫“出天行”,或说开财门。然后人厅堂,秉烛敬拜祖宗,再向外把天地神明,择吉时向吉方三揖,或向四方揖拜,祈求新年方方得利。接着儿孙依次向长辈拜年,抢先到井边挑第一担水,并点香烛把并神。早餐吃剩饭,叫吃隔年粮,寓意衣食有余。菜看以素为主,离不开青菜、芋头、豆腐等,寓意人丁清吉,万事遇头,清白传家。饭后晚辈向家族长辈拜年。清朝时,拜年行跪拜礼,初一一般不外出拜年。民国以后,改跪拜为拱手作揖,家庭内拜年毕,邻里互拜,气氛热烈。但若人家尚未起床,则忌入床前拜年。有人进屋拜年,主人起立拱手:“请拜上门年”,并热情地以上等旱茶招待。
城内多在天明出行,到亲友家登堂揖拜。前清捐有虚衔者,个个衣冠顶戴,大摇大摆,高视阔步赴各处拜年。商人嗜摈榔,出入各家均“香茶奉罢果盘开,槟榔元宝双双来”,曰中嚼个不停。交游广的生意人,自己不亲往,就使晚辈或佣人持名帖投贺,叫“拜帖”,即后世贺年片之来历。
大年初一民间的讲究、禁忌颇多。有的于除夕在大门合缝处贴红纸“财”宇,在当眼处贴“开门大吉”、“对我生财”之类的吉利语,开门时高声诵之,叫开门见喜、开门见财。出天行时,观风向天色,卜来年收成,认为“北(风)主丰,南主歉”;阴多晴,暗多雨。在阶基和柴湾堆很多柴,谐多财。元旦抱柴进门,意“进财”。初一不倒垃圾不扫地,非扫不可时,扫帚不向外而向柴湾扫。有的读书人则书写“人寿年丰”、“五谷丰登”之类的吉利语,叫“新年发笔,大吉大利”。初一特忌粗俗不雅之言,以为此日挨了骂,要挨一年的骂。大人总要事先叮嘱小孩:初一要说好话!万一小孩说漏了嘴,大人马上解说:“孩童之言,百无禁忌”。如不小心摔破了东西,要说“打发打发”;若酒杯倒了,要说“酒泼红地”。
初二日,女婿到岳家拜年,所谓“初一崽,初二郎,初三初四拜街坊”。长沙四乡有请春客的习惯:约定几代姑婿甥侄和其他亲友于某日聚饮。初八以后,熟人见面,互道“请拜个迟年!”至十五日,一般不提拜年了。
正月十五,古称上元节,又名灯节。长沙谚云:“三十夜的火,元宵夜的灯”。元宵观灯,唐代已风行,宋时更盛。文天样曾记叙衡州上元张灯盛况:“士女倾城”、“观者如堵”、“骈肩累足”、“咫尺音吐不相辨”。长沙灯市,多篾扎纸糊各式灯笼,或悬之庭户,或列之街衢。是日家家点烛于灶台屋角,户户煮食元宵缩,顽童则持彩灯相戏。农家除在猪栏狗窝鸡坍暗角点烛外,还在田头地边燃火,意在除虫,祈求丰收。小孩子喜欢在墙角点松明,边烧边唱:“正月十五元宵节,烧了虫蚁上天歇”。离祖坟近的,还向坟前送烛,让祖先同享人间灯火。
更热闹的是,赶庙会、唱大戏、耍狮舞龙骑竹马等迎春文艺活动此时达到高潮,常喧闹通宵,故名闹元宵。其中以舞龙灯最为普遍,城乡街坊村寨宗庙家族几乎都扎“龙”。民间认为耍龙可保清吉,所以“龙”所到之处,鼓乐齐鸣,鞭炮不绝,多赐以包封。已婚未育妇女,往往让“龙”转绕其身,或让“龙”在床上缩聚成围,上骑一小孩,名麒麟送子。
猎俗
在湄江一带,梅山人打猎,多为群体行动,十来人或几十人为一群。打猎前,由掌坛师傅发出信息,筹集狩猎资金,或由寨(峒)主代集资金。大家凑足资金,然后,掌坛师傅再择定吉日召集众猎手。上山前,用三牲米酒,点上香烛、纸钱,杀鸡洒血,占卜问卦,祷告祈请梅山神保佑出师有获,平安归来。打猎群体进山后,分头守卡,围打野物,均不说话,以吹奏梅筒为信号。一旦捕获了猎物,先将兽头、蹄脚、尾砍下,以谢梅神,再煮一大锅野物——野猪、虎、狼的内脏,凡在场者,无论是外来客人,还是路过看热闹者,见者有份。而兽头、蹄、尾则分给掌坛师傅或打猎铳手,兽肉按打猎者、围山者、抬兽者与猎狗均分,这是原始共产主义分配原则的遗俗。
另一种是“带梅山”。猎人封山诱捕,先看准一座山,在适当的路口设置陷阱,或装上器械,如袋弩、挽吊、放笼,装垄铳,下夹子,附近则结草为标,告诫过路行人绕道。猎人围着山脚走一圈,念起梅山咒,野物只能进山不能出山,然后再夹起土地,叫土地神驱赶野兽“上套”,回家后,等第二天收货。野兽上套,外人不敢偷取,怕遭报应。封山时间不能过长,最多七天内要解禁,土地神不能夹得太久,否则神法失灵。梅山人过一天、两天便取货。如封山太多太久,布套太多太散,获货不一定多。另有一种人带了梅山,梅山晚上便托梦,告诉所获野物在什么方向,什么山头,有什么野兽,一一指明,带梅山人则可满载而归。其中主人、客人吃了其肉,不能说“谢谢”,要说下次还来。
打猎,不是随意可猎的,梅山教有《围猎经》,祈请梅山神,要“投坛”,诚请“启教宗师”、“无名天子”、“三洞梅山大王”、“后营三位夫人”来显灵,一一授法术、赐令剑、定规矩、发请帖、施号令、开山门。围猎凯旋后,要谢师父,须备神衣、纸马、五根香、进钱五台、高标五个,口念《请圣口诀》,并要问卦,求下次财源。猎人、巫师除念咒、诵经外,还唱有关梅山神的一些歌谣,如:“梅山公,梅山婆,梅山公公打赤脚,背上背支铁鸟铳,上山打只野猪婆。”扮演梅山神的打赤脚、穿草鞋,身背八卦图,似一曲短剧。但多数要念咒语,如《请梅山神》:“弟子叩请梅山法主:梅山法主大将军,头戴红炉烧邪鬼,眼是铜铃日月精。日在阳间通祸福,晚在阴府点雄兵。点起阴兵出洞口,点起阳兵出洞门,阴阳两界和兵足,捕山打猎捉牲禽。”
打猎民俗,体现了梅山人在当时屈服于鬼神的前提下的大无畏精神,以勇敢,尤其是智慧使万物为我所用,战胜兽灾,获取生活资料。在生产、生活资料分配方式上,也体现了平均原始共产主义若干特点,同时又体现了私有制多劳多得的特色,掌坛师、铳手可多分。另外,不言“谢谢”,体现了梅山人为人直爽、不讲客套的特色。
梅山人生活在梅山教神秘的氛围之中。掮棚放鸭,捕鱼摸虾,请巫师敬梅山老爷,杀鸡画符压煞等等习俗,都有明显的梅山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