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形式与内容相较多被视为细枝末节,许多评论者或对之轻描淡写,或一笔带过,更有甚者是只字不提。不想过多纠缠于对这些态度的评价,但孔子有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26)所以形式并非是无关紧要的点缀,它有其自身的力量——或是对内容有所增益,或是对内容有所荼害。因此,对于本书的形式的考察也就顺理成章地进入本文的视野。
本书是由作者在不同时期的诸多文章汇集而成,所以在形式上就自然会涉及:选录什么文章,如何编排这些文章和如何对文章进行剪裁这三个基本问题。
㈠、选什么样的文章
因为所收录的文章在文体上是五花八门,从论文到随笔,从随笔到访谈,从访谈到会议记要,甚至还有毕业寄语和演讲稿;而在标题上也是形形色色,从法律共同体到宪政,从宪政到司法改革,从司法改革再到案例教学,甚至还关涉契约自由和女权主义。所以在五花八门中在形形色色下,人们就容易迷失方向,误以为作者是凭自己的喜好而任意地选录其中的文章,就像是独裁的君主凭任自身的好恶来决定臣属的任免升迁。但事实并非如此,只要我们稍加细心地考察,书中所收录的文章表面上看似零零散散,而内里则是围绕同一个主题而展开的 ,(27)同时又有一条横贯始终的线索即“国家—社会—法律人”的架构。当然,所谓的主题所谓的线索都是在本书成型之后归纳概括而得的,本质上是一种“事后诸葛亮”的后知后觉,作者在编录文章的时候或许朦朦胧胧地意识到了,但也还未至于将其作为明确的选择标准。朱苏力先生在其《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的自序中就直言不讳地说“当初写作时,我并没有有意地要集中关注什么问题;因为我相信‘君子不器’”,但接着他又说“尽管如此,现在回过头来整理这些文章时,却发现,以一种无法说清的理由,我的关注大致划分为四个方面”。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也难以逃遁“无法说清理由”的困惑,但是,“无法说情的理由”事实上是可以说清的。如果说集体会有“集体的无意识”,学者就会有“学者的无意识”,而这种无意识又是“有意的无意识”,每一个学者思想家都有自身的思想体系,因此看似无意识的讨论都会不知不觉地被吸纳进体系之中。所以,“无法说清的理由”事实上就是自身的思想体系在作怪,所有的“无意”几乎都可以在自身思想发展的脉络中得到回答。如此就不难理解为何《法律人的城邦》“形散而神不散”的原因了。
㈡、如何编排所收录的文章
本书在体例的安排上,以文体为标准分成,“评论与随笔”、“访谈与对话”、“书里会外”三个部分。这是一种表面清晰而内在含混的结构安排。乍一眼看很明了,再一眼看则疑惑,因为看似清晰的分类内里却并没有开示其逻辑机理和思路展开。我们所看到的仅仅是这些文章的“外包装”,而对于包装之下的内容我们却并不清晰,同时我们也无法从这种归类中获取全书线索,甚至对主题都还是一头雾水。所以这其实是对于体例安排的一种简单化处理,而简单很容易滑向简陋,简陋之下内容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损伤。
㈢、如何对收录的文章进行剪裁
本书并非是作者一段时间以来的“论文汇编”,因为本书汇编的不是论文,(28) 而是论文的“骸体”,它抽去了形式只剩下内容。
为何不是将原有的文章原封不动地做一个位移,而却要将其简化?我想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它体现了作者在《〈北大法律评论〉创刊手记》中对于“评论”的一个定位——“与论文不同我们希望‘评论’的贡献在于思想上的突破与创新,它的灵感可能直接来源于生活现实,他的论证也许不够严密,概念使用也许不够规范,但他的深刻、他的洞见、他的文采足以展现思想的魅力”。所以,本书其实是作者“评论情结”的体现,作者将一丝不苟的论文化归为评论,从而展现思想的魅力与力量。
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与以往的某些思想家之间有着某种暗暗的契合。例如,哈特教授在其代表作《法律的概念》一书的序言中就曾提到,“本书的正文既没有引用多少他人的著述,也很少有脚注。不过读者在最后将看到大量的注释……我如此安排本书的顺序,主要是因为书中的论证是连续性的,如果插进与其他理论的比较,就会打断这种连续性”。(29) 而且,本书的作者在对于注释的问题上甚至比哈特教授还要彻底,彻底到几乎没有,但是我想对于论证连续性和一致性的考虑他们之间则是心有戚戚焉。
(1)之所以称之为“暗流”是与“明线”相较而言的,而且暗流总是在下面总有着更为根本的意味。如果说明线是贯穿始终的思路,那么暗流则是隐于其中的立场。
(2)强世功著:《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61页。
(3)这四个陷阱分别是:没有批判的运用,意识形态的运用,西方中心主义和文化主义。参见强世功著:《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60页。
(4) 这种文化保守主义的诘难,也正是朱苏力教授长久以来所遭受的。
(5)强世功著:《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65页
(6)强世功著:《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67页
(7)在学术领域,无论国内或者国外都有为学者贴标签的习惯。虽然笔者曾对此也颇有微词。但是,从另一方面而言,尽管所贴的标签不一定完全符合所论述的对象,然而也正因为有了标签,我们认识事物的难度也相应地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