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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人物张逸民(2)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9-15 02:53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张逸民说:1971年9月13日23时打给我的长途电话,是我大儿子张南征从北京海军第一招待所打的。因为大儿媳连秀云准备回老家生产,9月11日离开定海,9月13日到达北京,大儿子张南征接到妻子,打个电话报平安。(这个不到三分钟的长途电话,折腾了张逸民六年,最后总算查有实据)。

 

张逸民推翻了七条“罪状”,审查组又制造出六大“政治问题”。九大选举不投全票,公然反对叶剑英、徐向前;炮制林彪嘉奖令,破坏军队建设;排挤老干部,重用地富反坏右分子;搞以我为核心的层层站队,破坏基层部队的稳定团结;在李作鹏授意下,策划基地党委团结的报道,公然对抗毛主席批评海军“层层站队”的指示。

 

张逸民继续批驳,九大代表投票对某些人不投全票是毛泽东安排的。毛泽东1969年4月11日、23日两次九大全体大会上点了十个名字,陈云、朱德、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叶剑英、陈毅、徐向前、邓子恢、张鼎丞,说把这些犯了错误的老同志作为对立面,选进九大委员会,党内有几个反对派有什么要紧?你反你的嘛。但把他们选进去不是无条件的。大会秘书处根据毛泽东指示,指示既要保证他们当选,又不能投全票,并具体向各代表团分配了投票名额,4月23日以大组为单位进行了预选。海军小组根据这个要求,确定萧劲光、李作鹏等七名代表投全票,张逸民等后六名代表不投全票。

 

1965年11月14日凌晨,崇武以东海战胜利,14日当天林彪在北京颁发嘉奖令,其中第一次提到“突出政治五项原则”。而这时张逸民还在舟山基地的港湾里,刚打完仗,根本不在北京,不可能炮制。

 

至于重用地富反坏右分子,破坏团结等,都是造谣。

 

审查组又找出张逸民支持林彪设国家主席的罪行。张逸民说:我是三届人大代表,1971年换届,又被选上第四届人大代表。1971年6月,三届人大秘书处通过海军组织部转来通知,要求四届人大代表征求所单位的群众意见,宪法草案上设不设国家主席一职。经过征求意见,大多数官兵都认为要设国家主席,但张逸民的提案还没有写,九一三事件就发生了。

 

审查组说张逸民九大以后吹捧林彪,说林彪是南昌起义杰出代表。张逸民说,这话是说过,但不是我的话,而是我在九大会上听周恩来说的,我传达的。

 

不管张逸民如何据理辩驳,清查办还是列举张逸民100多条“罪状”,甚至说张逸民霸占嫂子,可是张逸民根本没有哥哥,只有一个姐姐。审查组不顾事实,还是将张逸民的“罪行”铅印成册下发。口号是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张逸民不承认,就拉张逸民在舟山基地各单位轮番批斗100多次,小型批斗无数。张逸民坚决不低头,四个身强力壮的打手打他,他也对打。因为他的强硬态度,吃了很大的苦头。

 

1972年12月31日,张逸民在写了200多份交代材料,遭到200多次批斗后,被押送到军区炮兵学校的葛湖农场,劳动改造。

 

1973年12月30日,张逸民被押回东海舰队,继续批斗。到最后大小批斗累计1000多次。

 

1974年10月初,张逸民接到妻子魏淑霞的第一封信。

 

1975年2月底,在张逸民多次写信要求下,魏淑霞带孩子探监。

 

1975年初夏,在张逸民交代了一年零四个月的具体“罪行”后,清查办让他写《我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所犯错误的交代与检查》。当年在炮校隔离审查的人都陆续放了,只有张逸民和李静还在关押。张逸民被放在高炮8连。

 

拖到1976年4月中旬,东海舰队给张逸民作了结论。说张逸民是跟随李作鹏一伙上来的,在舟山基地工作期间,在组织上搞分线划派,层层站队。双开(开除党籍、军籍),行政级别降三级,复员。张逸民不签字,提出要看中央文件,并提出先解除审查,再作结论。他给舰队党委写信,要求同舰队首长谈话,无人理睬。8月底,张逸民对清查办说:我宁肯在隔离中含冤死去,也决不在违背事实、无限上纲的结论上签字。

 

粉碎“四人帮”后,清查办又说张逸民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说他是某中央领导人提出的造反起家、打砸抢、帮派骨干“三种人”。并停发了张逸民的工资,每月只发100元生活费,不久又停发了军装。

 

1977年初,张逸民拒绝在第五次结论上签字。

 

1979年2月11日,妻子魏淑霞含冤逝世,终年56岁。

 

1981年10月,新华社记者陆其明夜访张逸民。这已经是第10次结论了。之前因张逸民不签字,复查再复查,推翻了给张逸民定的21条“罪状”。但最后,张逸民抱着继续工作的幻想,还是准备签字了。陆其明劝张逸民申诉。

 

在陆其明多次修改和补充后,张逸民给海军政委李耀文、副政委李君彦并海军党委寄出申诉书。东海舰队纪委写了第11次结论,张逸民认为没有实质性变化。东海舰队又写了第12次结论,仍与前次一样。张逸民决定再向海军党委申诉。经过海军复查,张逸民的绝大部分问题都不是问题,只是“呼吁书”,有待进一步核查。经海军纪委委员郝万明查实,张逸民签发“呼吁书”,是由当时舰队领导电话指示的。虽然这位舰队领导不承认,说张逸民“诬陷”他。但在舰队党委会议记录本上查到这位舰队领导的指示,证实张逸民说的属实,不认账也不影响对张逸民“减轻错误”的处理。

 

第13次结论草稿给张逸民看了,只有张逸民起草《呼吁书》是错的,别的“罪行”全没有。报请解放军纪委,给张逸民“党内警告处分”。结论最后说:审查期间,曾对张逸民同志采取点名批判,印发罪行材料等作法是错误的,予以纠正。张逸民马上在第13次结论草稿上签了字。

 

很快张逸民恢复了原职务,并配备了警卫员,重新分配了住房。继而又传来重新分配工作的好消息。

 

可是,张逸民的正式结论迟迟不来。

 

1987年6月18日,解放军纪委维持给张逸民“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某些人想方设法,不经过张逸民签字,仍降他行政两级,并以一纸离休命令,彻底结束张逸民的海军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