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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文体最可厌莫过于所谓‘散文诗’?中国当代散文诗观察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7-03 04:32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中国当代散文诗观察

赵卫峰


这是一种高不成低不就,非驴非马的东西



一切文体中最可厌的莫过于所谓‘散文诗’

这是一种高不成低不就,非驴非马的东西

它是一匹不名誉的骡子

一个阴阳人,一只半人半羊的faun

——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辫子》


形式问题:稳中须求变 

1、

  1、当法国诗人路易·贝尔特朗在20岁时写出《夜之卡斯帕尔》①时,并不知道在他去世后它的影响会深远得不得了,受其影响的文学大家达几十人如波德莱尔、魏尔伦、兰波、马拉美、阿波里奈尔、艾吕雅、尼采……其中散文诗真正的奠基人波德莱尔曾声称“自己是读了二十次《夜之卡斯帕尔》才开始写《巴黎的忧郁》的”。在世界范围内,一般虽认为在16世纪蒙田、培根等就开始创作散文诗,但严格讲它与中国式散文诗是有明显区别的,文本的思想性、片断式、归纳法使其确实更像“随笔”,随笔的法文意思为“尝试”,事实上在国外散文诗就被归为散文类;在波德莱尔时代,“小散文诗”才标志着作为一种成熟文体“散文诗”的发育成熟,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流行列国。

  流行的原因与结果似乎是一致的:使诗歌(从形式上)更自由化、散文化,在中国,它则引发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白话诗热潮或互为因果,它突破了当时传统格律诗歌的羁绊和文言文样板的压抑。但当时的散文诗在其中位置仍不理想,传统文学的影响是实在和实质性的,以至于当时文人们包括王国维、郭沫若等也认为散文诗不算舶来而是古已有之,至今也还有人认为古“赋”就是中国散文诗起源;其实非要这样牵强地联系的话,“骚”的形式则更相像得多。

  这看起来确实像个怪异的东西!在中国,先行者们因此也是小心谨慎。“散文诗”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1918年的《新青年》第4卷第5期上,而散文诗的最早译介者刘半农在《新青年》刊出了他的散文诗处女作《卖萝卜的人》时,特地在作品前加注说明:“这是刘半农作无韵诗的初次试验。”②也因此,在散文诗引进才数年之后国内就出现了关于散文诗文体的争论,它既像是散文化的诗歌、诗歌的散文化的认识的分歧,又是对文体创新认识与实践感受的矛盾,是观念的对撞。

  是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文学也等于是观念的表达。这种矛盾至今仍然,以后想必应该也将持续。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中国“散文诗”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散文诗译介、出版、交流集会活动、散文诗传播媒体和相关组织的出现建立比之以往和现在都形势喜人,客观地看这种普及当然不全是“散文诗”的胜利,它与当时的文化文学大气候是同步的,中国小说、诗歌也正是在当时出现了明显变化。而显然从中国散文诗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它不断地在非文非诗、散文化诗、诗化散文、诗性随笔等命名中徘徊,也就是说即使在它的“黄金时代”,它并未真正解决“文体”确认这一老问题反而与小说和诗歌的进步拉大了距离。

  ——而今无论如何的是它当然已是一个独立的文体,这是一个从实践中来的结论,一方面也是几代散文诗作家们的努力使这一文体得到了确立,另方面,我们开始明白:文体的分化、细化与跨文体现象的出现是符合规律的。虽然它在事实上和更多时候仍被归于诗或散文的格局。

和诸多艺术门类一样,形式是散文诗鲜明的文体特征,其实这也一直是个实践中的关键环节。散文诗的形体须是短篇精制。精短要求虽然会像一个框套,对内容产生限制,但这正好就对散文诗的重量与含金量、也对作者提出了挑战,如所周知,散文诗形式的短小并不完全等同于其文本价值量,既然像一种框套般的“形式”已对散文诗有了潜在限制,这正好也是提醒:将如何在潜在的规定中更有力和有效的表达呢?

 

  2、从近二十年来中国散文诗创作可以看到,形式的变化相对和缓,它也与内容(或说内形式)互为牵制或互补,在大陆及台港地区的散文诗界,年长的写作者多偏向于传统格调的抒情写意,其中商禽似算例外。稍年轻的写作者则更注重与现实和现时的对接,并在其中注入了当代文学诗歌的先锋因素,受不断入境中的国外诗潮与思潮影响较明显,如川中和苏皖的雨田、孟国平、方文竹、李龙炳等;湖南的唐朝晖引入戏剧因素,颇具现场感;此外也有创作者对内容的系列化、递进式处理方式,它有利于作品深度与广度的开掘,如黔地的罗文亮、欧骁、姚辉、喻子涵、赵俊涛、王鹏翔对则直接着力于民族文化风情和“高原”主题的表达,有效地拓宽了文体的局限,使这类恒久主题全面而立体,并使之厚重、庄严而又形象、生动,加深了文本的历史感。这样的开掘意味着形式的限制在实践中解决的可能。

  由于散文诗文体的精短简略,长期来其影响及地位逊于叙事性和戏剧性相对较强的小说散文,当其叙事程度过重时,它又明显会因松驰而失去语言的弹性,当其抒情成分失重时又会被“诗歌”掩蔽。另一方面,写作中对散文诗形式的潜在约束的遵守,体现散文诗作家对散文诗文体的认定与确认,有助于写作者建立自信,在创作中,文体的自信对于使用者是必要的,而文体改良却是每一个有识者的自觉,它可能在实践中产生创新的乐趣,更可激活散文诗及创作者的潜在创造力。散文诗的“散”,本就该是不具规定性的形式与内容尽可能的“容”,散文诗本身也是“跨文体”写作的产物,但在实践中作者往往忽略了这种应有的拓宽与取舍。因此,如果形式的限制过于明显时,在遵守原有形式的同时,需要适度的放弃,以求更佳的容纳。

  而中国散文诗写作者一个致命伤常常是:在写作时无意中太过于遵守模仿期便形成的心理定势,想将散文诗写得像(约定俗成的)散文诗模样。这样,它便常朝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小花小草式的李清照式感慨,留连于常规式的情感表达与个人境遇的浅显渲泄,这是数量最为庞大的一类。另个方向是倾向于哲思玄想,其中注入了知识性体验的历史感触与文化体认,它们更具诗性,属海德格尔所言的“诗言思”,同时也明显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一些文化思潮相契合,比如对神性、家园的诗意表达及反思等;就文本效果看,后一种表现显然要“传统”一些、也深涩凝重得多——这一种好像有点“返祖”,但又与培根、蒙田式的随想杂感是平行的,其间,由于传统文学的影响如“兴”的运用,情景的交融等,散文诗中的中国式的随想笔法仍然明显保持了“中国味道”,比如昌耀的跨体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