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请示建设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0-2010) 》(简称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 上版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发展规划》;(4)《长沙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纲要》及《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以及长沙市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 规划空间层次为:长株潭、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主城区。
第五条 本次规划的期限:
第六条 本规划是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空间利用各种规划以及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城市发展目标
第九条 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十条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 规划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目标
第三章 长株潭城市群远景设想
第十三条 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 长株潭协调建设要点
1、城市性质: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2、规划期限:近期规划至1995年,远期规划至2010年,远景设想至2030年。
3、城市规模:2010年市区非农业人口规模控制在160万人左右,市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155.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总面积966平方公里。
4、城市用地布局结构形式为“一主体、两翼、两组团”。一主体为城市旧城区周围集中联片发展地域;两翼指马坡岭泉塘为东翼、望城坡天顶乡为西翼;两组团指捞霞组团和坪塘组团。
1、 长株潭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区域。
2、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
3、规划区包括市区全部,长沙县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以及望城县全部,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
4、都市区是由集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这些用地之间的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区域,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包括市区、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榔梨镇、黄花镇、望城县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5、主城区包括城市主体(即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
1、 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年;
2、 中期规划:2006—2010年;
3、 远期规划:2011—2020年;
4、 远景设想:2021年及以后。
立足21世纪,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走经营城市之路,以特有的文化气质与环境质量取胜,以做强、做优城市为目标,把握市场经济规律,适应改革开放需要,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拓展战略空间。
1、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把长沙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2、以实施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为重点,将长沙建设成为繁荣的经济强市、开放的窗口城市、文明的现代都市和秀美的山水名市。
3、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市域总人口达到625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6%以上。
4、到2020年长沙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888亿元,市域总人口达到688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0%。
1、生态环境先导战略:着力保护自然山水资源,构筑城乡融合的绿色空间体系。
2、大长沙战略:从长株潭城市群远景展望入手,完善区域城镇体系,发挥长沙在区域发展中的极核作用。
3、城市提升战略:体现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模和功能要求,通过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用地布局。
4、公共优先战略:以人为本,配备综合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1、基本形成符合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特点的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强化浏阳、宁乡的市域次中心地位与作用,并与株洲、湘潭共同构筑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群。
2、基本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结构,按照“一主(城市主体)、两次(河西、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组团)”,构筑青山、秀水、绿洲、名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
3、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林业生态圈,形成以“两带、两圈、五楔”为骨架的绿色空间体系。
4、基本形成与现代化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以霞凝港、黄花空港、信息港“三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两路”为主体,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枢纽工程;以轨道交通网和城市骨架道路网“两网”建设为重点,形成快速便捷的客货运交通网络。
5、基本形成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的城市形象骨架,充分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强化名城地位。
6、建设布局合理、环境洁净、配套齐全、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的居住园区。
构筑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格局,建成有一流环境品质和现代化城市运转效率的城市连绵区。长株潭三市城区及中间地带共同构成城市连绵区的核心区,核心区面积约4500平方公里,其空间布局为以湘江和现京珠高速公路为主轴的带状组团式结构。预测至2050年,核心区城市人口800~1000万。
1、建立长株潭三市在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及产业布局方面的协调机制,切实保护好河湖水系、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周边主要山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大湘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湘江水源,统一规划建设三市湘江风光经济带。
2、合理布局区域性重大市政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三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快三市区域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建设及用户设备数字化进程,建成三市高速信息网络。
3、近期重点建设三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及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公路、三市轻轨,形成三市间通达便捷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市际“Y”型公路的城市道路化。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