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工业用地规划
降低工业用地比例,调整布局,集中成区,优化结构,节约用地。规划工业用地为3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37%。
1、城市主体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外围组团相对集中发展新兴工业小区。对于地处城市中心区,不能发挥土地级差效益,污染较严重的工厂,规划将其迁往新建工业区,如湖南橡胶厂、湖南造漆厂、曙光电子管厂制氧车间及动力车间等。在城市中心区边缘零星分布的工业,根据相对集中布置的原则及城市发展的需要,逐步外迁或进行置换。
2、规划四个工业发展区
1) 望城坡工业区:积极发展占地少、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仪器仪表及信息产业,形成面向21世纪的高科技产业园区。
2) 星马工业区:在现状基础上,继续引进电子、电器等大型工业集团,该区南面结合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形成农产品开发与深加工的新兴产业基地。
3) 捞霞工业区:利用水运、铁路等大运量交通优势,积极发展机械、化工、原材料加工等大运量的工业,并作为城市主体工业外迁基地。
4) 高星工业区:积极发展机械、食品工业,并作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企业基地。
3、结合教育科研区,发展教育、科研、生产一条龙的知识产业,规划两个知识产业园区
1) 岳麓山知识产业园区:地处岳麓山教育科研区南面,利用科研优势,发展相关产业;
2) 井湾子知识产业园区:以现有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形成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业园区。
第三十三条 仓储用地规划
布局上逐步改变条块分割、零散建设的局面,以社会化、大储量、集中型为主,并结合对外交通设施布置,形成加工、储运综合体;逐步外迁城市主体内伍家岭、金盆岭、新开铺、黑石铺等地的危险品仓库,在捞霞组团,结合水陆联运中心,集中布置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8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6%。
第三十四条 绿地规划
以自然山水、生态绿地系统构筑现代化山水城市的绿色空间骨架,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重点加强城市主体的绿化建设,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形成市、区、居住区三级公园,沿江、沿路绿化带及街坊、单位附属绿地相结合的城市绿地体系。规划城市绿地37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人均绿地1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提高道路广场用地比例,为城市的高效运行提供必需空间,改善中心区的交通条件。规划道路广场用地51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72%。
第三十六条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提高对外交通的设施容量、设施水平,重点扩建黄花国际机场,新建霞凝新港和长株潭三市外环线等,规划用地21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
第三十七条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城郊生态农业建设,建设一批无公害蔬菜基地。积极推进都市区内村镇建设用地整理,村民住宅向公寓化、小区化方向发展,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在城区周边生态控制区内,严格控制开发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