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诗歌写作、阅读与诗歌传媒之活泼,诗歌批评相对失效。其主要原因不仅是批评与写作本身存在的“隔”,亦因诗歌网民、诗歌群众本身素质的提升变化,他们的审美观、判断力早已与往昔不同而更多自主选择,而判断与审美,有时与专业机构、学院、文学的官方组织,与职称、学位、职位也是有着实际距离的。就职业研究或专业批评内部,本身也存在差异,从“余秀华”现象引起的众议不难看到这种分歧。正如诗歌写作本身,诗歌批评的良好状态亦该是不确定性的、动态的,它绝非条款式标准化的东西。当然也要注意到,网络的相对开放表面上达成了参与、自由交流、平等对话等状态,但又泥沙俱下。
相对于文艺类报纸的相关例行新闻,辽宁日报2016年开设的“重读新诗系列”可谓积极的策划,它连续刊发36期专访,发稿20多万字,涉及新诗语言、翻译、批评等诸多问题。
诗歌奖
覃才→ 各种名义、各种主题性的诗歌征文依旧种类繁多,2016年,少数民族骏马奖评选、文学杂志、省区相关文学及诗歌评奖继续,新设立诗歌奖项及胡适诗歌奖、郭沫若诗歌奖、昌耀诗歌奖、杨牧诗歌奖、闻一多诗歌奖、骆宾王诗歌奖、徐自摩诗歌奖、海子诗歌奖、李白诗歌节、艾青诗歌节等多带有“新诗百年”意味,各种地域性的诗歌(文艺)活动,也是极力挖掘当地与新诗百年相关的诗歌资源,特别是百年新诗时间内的重要诗人。然而,不管是什么性质与类型的“应时”诗歌奖项与诗歌活动,不论是什么机构与个人组织主办的奖项与活动,其结果如何诗歌品质,这个个老问题。“判断好诗,一是看其精神指向,二是看艺术追求,在诗歌艺术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在继承传统的过程中为传统增加新的经典(叶延滨)”——太多获“奖”诗作并不严格遵循这种基本准则。
赵卫峰→ 不仅如此,诗歌奖进行中产生的“意外”难免拉撒出“负面”效果,比如湖北方柳之争、四川陈子昂诗歌奖抄袭风波,让我们隐约感到诗歌旗号下的低级娱乐与“诗歌营销行为”的另一面,其时,“诗与远方”景象在哪儿?通过“网络”进行虚拟评选“当代中国诗歌奖”或“国际十大诗人”奖?浮夸与浮躁,无度包装与恶炒,这样的折腾动机到底为何?而由民间诗歌机构组织的“1917--2016影响中国百年百位诗人评选”之类也风生水起,通过网络拉票评选,由各色人等组成所谓“专业评委”,制作所谓“影响中国百年诗人百强”,这,是否反复证明,无限网络时空,易产乌合之众。是的,现在写诗的太多,大部分我表示怀疑(北岛)。
诗歌营销
覃才→ 新媒时期,诗歌/文艺粉丝正在形成一种有多样效益的诗歌产业链。但诗歌产业化及诗意营销,传播出去的真是诗歌与诗意吗?其意义真的就是大同的广告语所美化的那样?年初的华语诗歌春晚、中国诗歌春晚在全国多省市展开,诗歌冠以“春晚”形式,是否切合诗歌写作及大众的需求?10月,“为你读诗APP”启动“诗歌漫游城市•深圳站”进行原创作品征集。回想近年的地铁诗歌,今年的民谣风与诗电影陆续启动,以及诗集促销、采风等多种多样的传统活动亦花样翻新,其本意到底是希望为诗歌找到一种新的发展可能,还是在进行一种诗歌的营销呢?
赵卫峰→ 建立在新传媒基础上的诗歌营销及更多的相关活动,能否解决诗歌是大众还是小众的老问题呢?这看来已不重要。当我们说到“时代”总是意味着变化或更新,要让一些物事处于边缘与角落。相对传统戏曲、流行音乐或电视,诗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情况肯定还会持续。小品逼退了相声,相声艺术家都不急,诗歌急什么呢?
所以,在最大限度支持和理解诗歌的营销、传播与种种活动必然的同时,诗歌只能尽力清醒自身是否真的繁荣,并要注意一些易被遮蔽的方面,比如如何在新传媒环境里建构新的诗歌文化秩序,诗人如何在新的读写传环境中自我加强主体性建设。我曾以《经济大革命中的诗意扩张与诗性辩证》为题在《诗刊》撰文提及“诗人概念的变化”,“浅诗歌时代”的盛行与“诗歌的传媒写作时代”和“诗歌的写作资源微利时代”,诗歌的营销、传播以及奖项活动,和工艺诗歌或诗歌工艺化趋势,是互为因果的。
覃才→ 乐观地看,时尚的诗歌跨界营销行业形势良好,它未来的形式也会越来越丰富。从写作与文本的角度来看,作为行业基础与产品的诗歌,未来的好与坏有待于时间考量。但在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时期,在诗歌的2016年,受各种类别的诗歌跨界行为哺育与酝酿,诗正在变成一种流行的艺术,一种重要的艺术,一种有意义的艺术。对诗歌艺术,我们的大众也热烈地表现出足够多的诗意需求。
赵卫峰→ 与网络伴生的这十多年来,有关中国诗歌的分歧争鸣与对立纠纷,在过程中时常是忽略了社会经济环境、思想文化环境和传播环境已发生潜在而巨大变化的前提的。大环境变了,诗歌似乎仍然是诗歌,是吗?即便是,它的社会地位、文化定位和功能难道不会变吗?那么我们的理解该如何变呢?
那么不妨多换位看“诗歌营销”。我们和诗歌一起置身的,本就是一旦爱上就难分难舍的物质时空,是一个貌似不激烈却不可拒绝的“经济大革命”时代,在此基础上,文化的娱乐化、通俗化、大众化与物化,都自然而然。其实从大面上看,相对于小说可以畅销,剧本可以影视,歌词随音乐可以蹿红,书法可换名利,摄影可以成家,诗歌在生活、在现实里反而是步履“落后”了。这当然是从应用功能上说的。
诗歌大量无度地趋于应用、实用与工艺复制,又是很伤其心的事情。畸型的是,人们评价一个书法家的等级时往往是看他的社会职位甚至是作品价格,而书画往往又是高雅明志和陶冶情操的东西,矛盾无处不在,书画本来自实用,却又在约定俗成中让人敬畏和生成文化崇敬感,且感觉它们与日常生活或一般消费物品不同——诗歌与诗人可以这样或准备这样吗?
似乎不能,因为诗无达诂,诗文甚至要靠书法帮助、需要一些社会性仪式与程序比如评奖、甚至行政官员的定语之类,才能获取相对公认的“价值”,这种“标准”本身就易生纠结,比如湖北咸宁诗赛13字作品、四川遂宁一首涉嫌抄袭的诗获奖10万之类的现象。其实,“诗歌奖”将是另类诗歌史将是“新诗百年”的某种补白?言至此,就不能不涉及到诗歌界争议永不休的文本及其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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