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胡塞尔来说,他人作为一门先验的构造理论的拱顶石是必需的,而许茨首先感兴趣的则是,使一种生活世界的行为联系得以可能并持续下去的那些条件是如何进 入主体的意识之中去的。一旦另一个自我、陌生的主体不再受那种在理论的环境中被指派给他的功能的规定,那么他的盲目的同一性也就崩溃了。许茨与胡塞尔不 同,对他来说,他人和陌生者绝不具有同一形态。毋宁说我们是在近或远、熟悉或陌生的程度上体验着各个他人。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许茨尽管没有把它当做课题,但却显然把目标朝向它——一个熟悉的连续统一性,它在一个最大的价值和一个最小价值之间伸 展。但是近和熟悉可以通过什么来“衡量”呢?人们愈是共同地经验,并且被经验之物愈是重要,那么经验它们的东西便愈近。对于我在许茨的回到自我内部中的他 物这个课题上所想构造的那座桥梁来说,这些并非是无意义的,即:许茨尽管把互相的看、面对面的关系描述为交互主体性的基本开端,但从来没有忽视这样一种在 空间中的当下使下列事情得以可能,即:那些相互在看的人与一个同一的对象有关。相互的看首先叫做:可以共同看到某种东西。
这样,自身的过分要求便被推回到自明性的背景之中。自身过分要求是说:一个客体,相反却有几个角度,这些角度中始终只有一个是被给予的,但却提出一个要 求,一个非常困难地提出的要求,即:要求体现整体。许茨在对日常现实关注的分析中始终一贯地把这个要求看做是确定无疑地已满足了的。我们每天与之打交道的 事物对我们来说不会引起我们的痛苦,即我们永远无法同时从所有方面看到它们的痛苦。即使有时单面性成为一种缺陷——如证人是从各自不同的视角来叙述一次交 通事故——即使这时,问题也只是这样来提:如果人们不是从这里,而是从那里观察,那么这个事件看起来会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是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已解决了的 问题为前提的,即:我如何知道,对于这个那里来说,究竟有没有可以看到的东西,它与人们在这里看到的东西是同一个同一的整体?——这种自然实在论还导致, 许茨抹去了体验和经验的区别。我们能够具有共同的体验——这对于胡塞尔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看到,对许茨来说,他人不是一个固定的明显的形象,而是一个与自我在熟悉或陌生的程度上相遇的形象。熟悉却意味着:有过共同的经验并且与此相同,可以 回溯到同样的回忆上去。这种积累下来的经验构成了知识的储备,从中可以获得编排新经验的范式,但也可获得克服新问题的解决模式。就这点来看,过去的东西就 对我们如何能够与将来的东西相匹配的方式发生影响。
现在,这个由于与我有最大程度上共同的过去而显示出来的他人是谁呢?这个能够回忆我所能回忆的一切,并且不能回忆对我来说不可能的东西的人是谁呢?这个他 人是我自己。这不仅是一个同一的意识,而且是一个同一的主体。因为,由于我的有机体对空间的一个部分的占领,这就排除了在同一地点的另一个有机体的同时的 当下。尽管两个主体可以感知同一客体——但永远不会以同样的方式,永远不会从同一个观察角度来感知。但是他们的视域愈接近,共同被感知的对象的数量愈大, 那么我和这个与我一同体验的人就愈接近。
各种主体的意识随时间的流逝而具备了同一的或类似的内容,许茨对此方式的最常用的表达叫做:“共同衰老”(gemeinsamaltem)。[③]共同衰 老:这是——为此我把它当做楷模——直接直观的和明晰的,但是却具有巨大的理论解释力量和系统的影响。使这个思想成为对社会科学的哲学奠基的原则,这是一 个幸运的做法。但在这里,它不是我们的课题。
还有另一个问题悬而未决:熟悉的最小程度是在何处实现的?那个与我没有任何共同体验过的东西的人物是谁?这个人不仅是我从未面对面见过的人,而且还是与我没有任何共同回忆的人。这个他人便是陌生者。
许茨在“陌生者”标题下所做的所有描述,都不是指向这个问题,即,他人对我来说,以及我对他人来说如何能够成为认识对象;毋宁说,它们可以归入这样一个问 题:一个从外面来的人如何能够与他走向的那些人共同存在。许茨把陌生者描述为一个不断亲近的人:英语叫做“approaching”。如果陌生者把自己理 解为陌生者,那么亲近的第一步就完成了。由于共同的过去广泛地影响着行为和一组对立的行为期待,因此,那些没有参与这个过去、但却在那里逗留过的人,即在 那些其他人以早已熟练的交互行为方式活动过的地方逗留过的人就必然会感到自己被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之中。陌生者就是在这个世界中的陌生者。这不是笼统的描 述,而是对在陌生者的体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理论阐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在那些通过这些体现而成为陌生者的人的体验中发生的事情的理论阐述。他现在不再把 自己理解为一个不久前还属于他所熟悉的那些人中的一个,而是理解为一个还不属于这些由于其话语和行为而使他感到陌生的人中的一个。这种借助于对其他人的了 解而进行的自身定义便是亲近过程的开端。
但他怎样并继续往前走呢?人们通常称之为社会顺应的过程便发生了。文化的“模式”便一步步地以其作用方式被认识、被补充到本身带有的理由范式和行为范式中 去,并且最后带着这些范式而被包括到一个新的有关的经验风格和行为风格之中。许茨用这样的话来结束他对陌生者的研究:“尔后这些模式和要素”,即开始时陌 生的这一组模式和要素,“对于新来的人不说便成为自明性、成为无可疑问的生活风格、归宿和保护。但这时陌生者便不是陌生者了,而他的特殊问题便解决了” [④]。
现在,我觉得这个结果决非处于许茨在开始时所处的那种水平上。“墓穴和回忆”,他在那里写道,“是既不能转移也不能夺取的”。因此,陌生者完全有能力“在 生动和直接的经验中用他所接近的群组来划分当下和未来。他却在所有情况下都被过去的经验所排斥。从他的亲近的那个群组的观点出发,他是一个无历史者” [⑤]。
对于陌生者来说,共同的历史有一个可规定的开端:到达的这一瞬间。从这里出发便是未来的东西,刚刚就已是当下并且重又作为过去而处于共同体验的基础中,但 是,在到达的瞬间只是他人的过去的东西,却不能被占为己有,可能的最外部之物便是这种缺陷的补偿。已经做出顺应的陌生者不是一个停止了陌生者的人,而是一 个结束了亲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