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老了,许多事情就由不得自己,他成了一场赌局的筹码,输赢全由命运和子女来定。村里的一个姓孙的人家,有三个儿子,但没有人愿意让老头住在自己家里,就在场院盖了两间小房子,老头独自住在那儿。有时候,他们回去给他送饭,有时候竟然也就忘掉了。
有一年冬天,天奇冷,而且暴雪,路都几乎不通。老人的孙子过去看他,发现他已经冻死在小屋里,炉灶里有不多的灰烬,而屋子里还有并没有填进去的柴火。没人知道,他究竟是无力再去添火,还是根本就不想再往炉子里加柴,自己选择了冰冻而死。他死了,按习俗哭哭喊喊抬出去埋掉,因为对自己不孝的不安,他的儿子们在送葬的队伍里哭得极其大声,生怕村里人不晓得他们的悲痛。但是依然没有用了,这些人在村民的心里被永远地定义在不孝的耻辱柱上。表面上看,他们的相处没有任何变化,但在大多数人的心里,已经不能跟他们有由衷的认同,把他们看作是冷漠者,再交往任何事情都会小心谨慎。
另一个村里人,是我家东边的邻居,是自己把自己饿死的。他常年在蒙古族聚居区打工,会说蒙语,会唱蒙古歌,善于驯服烈马,当然也沉迷于烈酒。某年冬天,他喝醉了酒赶着车,结果自己不知为何倒在了车前,受惊的牲口拉着车从他的身体上碾压了过去,车轮压坏了他的脊椎,他彻底瘫痪了。
据说——只能是据说,因为他的家人忌讳谈论他最后的死,但人们似乎都知道这个秘密。在医院里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妻子把他接回了家。可他不愿意住在屋子里,因为不愿意被串门的人看见自己的惨状,就一个人住在仓房里。他的女儿去给他送饭,却被他打了出来,他不想再活下去,或者说,他想死了。一开始,他的妻女还不停地劝说,试图让他就这么活着,但毫无效果,很快她们也失去了耐心。就这样,他几天后遂了心愿,死掉了。
对于他的选择和他家人的默认,大多村人对此表示理解。他们不会责怪他的家里人没有坚持,反而觉得这个人活得挺有主见。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样的话,并非在所有人那里都是有效的,对于很多人来说,如果精神所无法承受身体带来的痛苦,死成了最好的事。因为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相信有来世,以为自己在这一生受了苦、遭了罪,将来必能换来好过的另一重人生。这曾经被当作是愚昧,但果然是这样吗?对于底层的百姓来说,生活是以另一套逻辑在运行的,这套逻辑中也包括对死亡的特殊理解。
即便没有来世,活着对他们而言,也并没有更多的乐趣可言。年深日久的劳作,年深日久的身体的病痛,年深日久的穷困和无望,都让生这件事变得不那么吸引人。活着,那就活,活不下去,那就不活。这既不是消极,也不是达观,只是一种极端的随遇而安。
5
好吧,我必然要写到另一种死亡,它被叫做自杀。
在乡村,自杀是一种很常见的死亡方式,每一年都有人以这种方式离开世界。有关自杀研究的社会学和精神学著作非常之多,比如涂尔干、布瓦赫、施耐德曼等。我这篇文章完全无意于从理论或学术的角度来讨论自杀行为,我更希望从乡村生活和个体经验的角度去分析它的存在与发生。
自杀者并不限于某个年龄层,或某个阶段。我一个亲戚家里,有一个小表弟,是一个小胖子,总是笑呵呵的,他是我所知道的最亲近的自杀的人。读初中的时候,他因为一些事被学校冤枉,回到家里父母又批评,一时冲动,竟然找到农药喝掉,抢救无效,死了。在几十年前,青少年的自杀行为并不是偶发,几乎每隔几年都会听闻某村有这样一个。当然,现在我们也能从网上看到很多孩子因为家庭、教育、感情等问题放弃生命,大部分的议论都指向外在的应试教育、同学矛盾、家庭困境等等。我想,还有必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对这件事反思,那就是对于这些年轻的生命而言,死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为何要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这里面的特殊一类是抑郁症,但有很大部分青少年自杀,并不是因为抑郁症,而是因为他们把死亡当作了解决问题的终极方案,一了百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选择在一定的实际意义上是有效的,他们的确因为这种方式而彻底解决了所有困难。从这里再出发,我们需要思考的就是为何死被当成终极的解决方案,是否有可替代的方案,如何改变青少年的死亡观念等等。
村里有一个姓李的年轻人,成年后娶妻,生了两个孩子,夫妻俩的关系一直还好,属于农村里最常见的那种夫妻,会吵吵闹闹,但没有根本性的矛盾。但就是这个妻子,却在有一年的大年三十喝农药自杀了。大年三十,在一般的人的观念里,不仅仅是全家团圆的时刻,而且会不由自主地进入一种平和的状态,平常里可能引起争吵和打架的一些小事,在这特殊的时间里都会受到限制。吉庆时分有对矛盾的消弭功能,但在另一方面却可能是激化功能。这个妻子的自杀,是因为被丈夫批评年三十的午饭做得不好,在平时,饭菜做得差也并不是多么大的事,但这件事恰恰发生在年三十,分量就不一样了。
对于这个女人来说,厨艺不精本身当然是一种心理压力,而特殊时刻被指责,则加剧了这种压力。因此,她跟丈夫吵了起来,争吵之中他们提到了死。丈夫大概说了“你有能耐你就去死”这类的话,之后自己气冲冲跑了出去。妻子越想越难过,找了农药喝了下去,很快发作。两个孩子哭喊着去找到父亲,他大惊失色,找村头的大夫来给妻子洗胃,但已晚了,女人很快在挣扎中死掉了。一个生命消逝了,几个家庭破裂了。
前面提到的邻居,虽然是自己绝食而亡,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不被认为是自杀。这其中有着微妙的差别,正如想死和不想活并不一样。自杀应该被当作一种具有指向性的行为来看待,但这类绝食却是对生命的放弃,这个人所要达成的仍然是身体的自然死亡,而不是喝农药、上吊、跳楼等特殊的自我戕害的死亡方式。
一般情况下,自杀所表达的是对命运的极端反抗,但在乡下,一个人选择去死的原因和情形是更为复杂的。这方面已经有了非常优秀的著作来谈,比如学者吴飞的《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这部书有着非常扎实的田野调查和细致深入的文化分析。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克制着自己不去过多地对照和参考这部书,但其中的一个例子帮我打开了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