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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到底是什么·新诗是什么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假问题(14)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23 17:23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在新诗的形式问题上,废名一开始明确提出新诗应该是自由诗,把新月派的格律尝试视为“新诗的曲折”。这个观点针对新月派的形式主义流弊确有矫正之效,但未免绝对,也显得简单了一些。1940年代以后,出现了冯至、卞之琳等人的“有规律体的新诗”的成功实践,废名适时地对他的观点进行了调整,把格律形式视为新诗自由的一部分,并提出分行本身就是新诗的形式。在形式问题上,废名最大的贡献是他确立了新诗应该采用散文的文法。如果说中国新诗在内容的革新上从胡适开始就表现出很大的自信,那么在形式问题上,可以说一直在旧诗的阴影下讨生活。其根本原因就是大家对新诗和旧诗文字的性质缺乏认识,把两者视为同一个东西,所以总想把旧诗的文字作为新诗的榜样,不知用旧瓶装新酒,新酒也难免沾染旧瓶的酸味。废名意识到新诗的新内容要用新瓶子,这个新瓶子就是散文的文字。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发现,它终于让新诗完全走出了旧诗的阴影。这里也就涉及新诗和旧诗的关系问题。

 

  新诗和旧诗的关系是一个不断纠缠诗人和批评家的老问题,而一般诗人和批评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总是陷于老套,不是把旧诗当作难以超越的膜拜的对象,就是把它当作革命的对象。实际上,无论哪种态度,都陷于一种整体论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即使有人想对旧诗的内部做出某些区分,但在废名之前,因为大家对旧诗和新诗的性质没有一个正确认识,所以也没有人能够正确指出哪些是旧诗中积极的、仍然有生命力的因素,哪些是消极的、表面的花架子,结果往往如盲人骑瞎马,把人引到危险的路上去。废名的贡献在于他从上述诗歌本体论出发,对新、旧诗的性质进行了正确的辨析,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了旧诗的传统,从而为新、旧诗关系的老问题找到了新的解决方案。废名指出,新诗和旧诗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它们在内容、形式、表现方法,以及诗人身份、写作目的上都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他着重指出旧诗的性质是“诗的文字,散文的内容”,而新诗的性质则是“散文的文字,诗的内容”。这个结论的意义,从消极的方面说,是明确了新诗和旧诗在文字的性质上是正相反对的,旧诗的“诗的文字”在新诗根本派不上用场。而大多数向往于旧诗的诗人和批评家,他们所膜拜的实际上就是旧诗的这个“诗的文字”,一相情愿地希望把它重新移植于新诗当中。对这些诗人和批评家来说,废名的批评不啻是当头棒喝。从积极的方面说,其意义则是在旧诗传统中重新发明了温、李一派的价值。废名认为,温、李一派的诗词不同于一般的旧诗,因为在他们那里有诗的内容,虽然他们用的还是诗的文字。他们这个诗的内容也就是新诗的一点萌芽。而他们在创造这个诗的内容时所用的“自由表现”的方法,也正是新诗的方法。这是从新诗创造的需要出发对旧诗传统的重新解读,同时也就为新诗确立了自身的传统。这是一个“儿子生下父亲”的过程。这个被重新确立的传统是从现在出发而指向未来的,因而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成长的可能性的传统。它和骸骨迷恋者的从过去出发为着过去的所谓传统有着根本的区别。

 

  在写作的方法上,废名把写实、即兴、自由表现作为新诗的主要方法。写实和即兴是废名针对旧诗的“修辞化”倾向和以“意象”为主的写作方法提出来的,其目的是恢复诗歌和感性的联系。在废名看来,诗人只有采用即兴的方法才能准确地捕捉到他所说的“实感”,保证新诗具有“诗的内容”,从而避免落入旧诗“修辞化”的泥淖。另一方面,既然新诗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存在,废名不能不意识到只有自由表现才是新诗写作的根本方法。这里,冲突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即兴性可以说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方法,因为它不可避免地依赖于偶然的“灵感”、“顿悟”,而自由表现则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方法。这样两种完全相反的方法实际上是难以并列的。我们不知道废名是否意识到了这其中的矛盾,但是不管如何,在他的新诗理论中,他没有提出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问题其实还是因为废名对“实感”和“诗的内容”这两个概念的认识模糊引起的。废名把“实感”等同于“诗的内容”,所以他认为只有用一种直接、当下的方法才能准确地捕捉到这个“诗的内容”。实际上,“实感”顶多只是诗的材料,它要变成“诗的内容”还要经过一个锻炼、熔铸,也就是创造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所用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由表现。此外,这个方法上的即兴性还有把诗变成一种过分特殊的东西的危险,难以保证诗歌所要求的普遍性。应该说,废名本人对这个方法的局限性是有认识的。他曾经批评冰心的一些诗“太是散文的写法”,只是将“直接的诗感直接的写在纸上”,虽然“表现新诗的个性”,却“缺乏诗的普遍性”。为了保证诗的普遍性,他强调“写诗到底不是写散文”,“新诗与散文应不一样,犹之乎古人作文与做诗并不一样”。[废名.《冰心诗集》[M].//废名.论新诗及其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119~120.]他认为诗人终究应该对诗感加以适当的锻炼,就像“古代诗人创造诗词的光景”,以达到“普遍性与个性二事俱全”。这里废名又把“古代诗人创造诗词”的过程看作诗的方法了。这与他此前的说法也是明显矛盾的。在这之前,我们知道他是把旧诗“情生文文生情”的写法视为散文的方法而加以严厉的批评。实际上,“情生文文生情”无论在诗歌和散文的写作中都是一个自然而有的过程,并不为诗歌或散文所独有。只是诗歌和散文生产的方法并不一样,所以产生的情也不一样。可惜,废名后来并没有想法解决其理论内部的这些矛盾,这不能不影响到这个理论的说服力。可能正是废名新诗理论这种感性的、批评式的表述方式,以及内部存在的诸多矛盾和不周密之处,招致了人们的非难,从而忽略了他在新诗性质等根本问题上的卓见。这恐怕也是废名的新诗理论没有产生应有影响的重要原因吧。对此我常常深感遗憾。                                          

  2004.10—2005.

  (作者:西渡。本文首次发表于《新诗评论》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