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提倡白话诗的意义在于从语言上打破了这个封闭的修辞系统,从某种程度上切断了上述病症的传染源。因此,它是一场立竿见影的革命。但是,在白话革命之后如果不能建立一套新的诗学机制,则不但革命的成果难以长久保持,旧诗的种种顽疾也将很快卷土重来。废名的新诗学正是从健全新诗自身的机能出发,彻底根治上述顽症的对症之药。这个理论并不以“革命”自我标举,却包含着一种内在的扭转乾坤之力。它第一次在汉语诗学批评中对诗歌和散文的内容进行了区分,把诗歌和散文的分别从形式转向了内容,从而彻底改变了传统关于诗歌和散文的概念。过去的诗歌批评者,谁想过他们的批评对象还有一个内容是散文还是诗的问题呢?从旧诗的内部来观察,诗歌和散文的区别也是泾渭分明,并不存在两者是同一性质的问题。这个关于旧诗性质的认识,只有在新诗发生也就是诗歌获得了一种新的性质之后,才可能被观察到。而如果新诗的这样一个性质不能变成自觉的知识,则我们的新诗仍然要在黑暗中摸索。废名正是在总结新诗性质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诗歌本体论。
在废名的新诗批评中,有一个居于核心地位的概念:“完全”。废名不但用它来甄别诗歌和散文的内容,而且经常用它来评价诗歌品质的高下。这个“完全”可以说是我们进入废名新诗理论堂奥的一把钥匙。在批评刘半农的《大风》一诗时,废名指出这首诗表现的是“诗的内容”,作者本来有“一个诗的感觉”,“这个感觉自己完全”,他把这个东西表现在文字里,所以我们读到也是“一个完全的读诗之感”;废名称赞沈尹默《公园里的“二月蓝”》,“对于一件事情有一个整个的感觉”,这个所谓“整个的感觉”也就是“完全”;他赞赏冰心《春水》一四一首“雨后——/ 随着蛙声/荷盘上水珠,/将衣裳溅湿了”是《冰心诗集》里“最完全的一首诗”,《繁星》中“出来坐在月明里,我要听你说你的海”两句是作者关于海的诗中“最为完全”的;而温庭筠的词因为“正是表现着一个完全的东西”,“确乎是以前的诗所装不下的”,因而“倒有我们今日新诗的趋势”。[废名.论新诗及其他[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24~25,38,45,121.]遗憾的是,废名本人并没有对这个概念本身做出明确的理论界定,它的诗学意义需要我们根据它在废名批评实践中被使用的情况做出归纳。从字面来看,我们可以推断,“完全”就是不依赖外物而自身完整的意思,也就是“自己完全”。推而言之,就是说,诗的好坏及其意义,是由诗歌内部的因素来决定的,而毋须依赖其他外部的标准。我认为,这正是废名对什么是新诗的一个本体论回答。它的诗学意义就是,诗歌是一个特殊的自足的世界,和自身以外的世界不发生直接关涉。对自身与现实关系的这一特殊态度,正是诗歌和散文握别的地方。与诗歌的自足世界相比,散文的世界是“不完全”的,它不能从自己内部来获得意义,它的意义依赖于它与外部世界的关联。可以说,散文是现实的侍婢,而诗歌则是现实的一个没有出生的兄弟。换句话说,诗歌是诗人以现实为材料创造的一个特殊存在,它所反映的是普遍的人性,也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性质,散文则附属于现实,反映的是现实的某些特殊的现象。这里包含几层意思:第一,诗歌是以人们的实际经验为材料来表现人的普遍的存在。这个经验既包括人们的实际活动,也就是人们之于外部世界的实在经验,更多的则是人们在从事这些实际活动中的内在体验,以及诗人以想象为手段虚构出来的经验。而诗歌之所以采用这个实际经验为材料,是因为它为表现人的本质存在提供了丰富的可能性,也符合诗歌对于内容的独异性的追求。从这个角度说,生活永远是诗人的姐妹。旧诗的修辞主义表面上是对经验的缩水,实际造成的后果是诗的可能性的大幅缩水,从根本上说,则是对人的本质的缩水。所以,新诗一反旧诗的修辞主义立场,在题材上大量引入人们的实际经验。与旧诗相比,新诗反而显出某种“写实”的性质。第二,诗歌是一个特殊的创造物,诗歌的经验不同于现实的经验,虽然它有时与现实的经验很相像,但它却是与现实性质不同的存在。从根本上说,诗歌是一个虚构性质的存在物。第三,诗歌虚构的世界与现实并不相涉,它从根本性质上说是不及物的。诗歌的力量不是来自它可能对现实发生的作用,而是来自它所提供的经验的普遍性。从诗歌与散文的分别来说,散文寄生于现实,从现实中获得存在的力量,诗歌则投身于可能性,倾心于尚未诞生的现实。散文是对现实的肯定,而诗歌常常是对现实的质疑,也可以说,诗歌是一个问题,而散文是一个答案。散文是应用性的,而诗歌是非应用性的。散文提供我们关于现实的特殊的知识,诗歌则提供我们关于现实的普遍的知识。据此,我们可以对新诗和旧诗的性质获得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新诗对实际经验是开放的,同时又是一个自足的存在。旧诗是一个封闭的修辞系统,它所表现的经验是修辞的自我增殖,但其存在的依据却在诗歌之外的现实。就其主要倾向而言,旧诗仍然未脱应用的性质,它是儒教“道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所谓的“诗教”。旧诗的意义依赖于它和现实的这样一个关系,所以,它正是一个散文的精神。旧诗可以用于朋友间的应酬,也可以以之应试,也可以以之为“圣上”歌功颂德。而新诗由于大量采用人们的实际经验作为表现材料,表面上具有某种“写实”的性质,但它却并不以现实为指归,因而从根本上摆脱了现实的附庸地位,成为“自己完全”的诗和自身意义的来源。这是新诗的傲慢,也是新诗得以成为独立的艺术的基础。事实上,新诗一旦沾上应用的气味,就等于宣布自身的破产。然而,这也正是新诗最大的自由。这个独立、自由使中国诗歌首次获得了一种“完全”的诗歌精神。它是新诗的灵魂,也是新诗的生命。因此,“新诗将严格的成为诗人的诗,它是完全独立”[废名.《草儿》[M].//废名.论新诗及其他.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95.]。这样一个立场显然是旧诗人从未梦见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屈原通过瑰丽的想象,李白通过自身的个性,杜甫通过人格的丰富、崇高,李商隐、温庭筠、李贺通过个人的感觉,都曾经接近过这个自由,但在他们那里终究不能形成一种自觉的独立的意识;而旧诗主流的倾向,一直是以元白、苏辛一派为代表的及物主义,也就是一种散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