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瑟瑟发抖,浑身散发着冰霜味;我的服饰、发型和眼神,都让我成为扎眼的外来者。这位老人即刻做出判断——我需要吃;我需要喝。在他的热切注目下,我一口气喝下三碗奶茶,吃掉一块馕。我喝得那样迅疾,吃得那样贪婪。
我的做派让老人倍感欣慰:虽然我的模样是外族人,但我对草原上的饮食,表现出异常得熟稔和适应。我知道把馕掰成一块一块;我知道喝奶茶时不要吸溜吸溜;我还能掌握吃一口馕,喝一口奶茶的恰当节奏。我的全套动作,都合乎规范。
我并非这片土地的陌生者:我生在新疆,长在新疆,早已习惯多民族共居;我对别的族群的生活方式,充满敬意和好奇,我愿自己也能融入到这个大集体中;我不是这片土地的旅行者,不想劫掠什么土特产,只想安安静静,在观察中学习。
我和老人用磕磕绊绊的汉语交谈起来。原来,今天是一对名叫卡斯提和迪娜拉的年轻人举行婚礼。婚礼还没有开始。老人说:“不要走,吃肉!”
他和我曾见到的那些哈萨克族老人,并无太大差别:黑红脸庞,刻刀皱纹,宽阔肩膀,手指关节粗大,但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这种温柔,几乎和那坚硬如钢板的体型,不成比例。这种温柔,是独属于这个民族的深情。那目光盯视过来,上下逡巡,仔仔细细,将你周身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刻下来。
我努力地点头:“吃肉!”
肉来了!
饭桌上,有专门削肉的人,拿着刀子,如庖丁解牛,瞬间,肉片散落盘中。他将耳朵给了小男孩,而递给我一条肥硕的羊尾巴油。我接过后,捏起瘦肉和煮熟的面片,一并放入口中,大力咀嚼,再吃馕,喝奶茶。
毡房外,客人们从草原的不同方向走来,妇女深目阔脸,双颊泛红,眼纹深刻,戴耳钉、项链、戒指;男人蓝衣蓝裤,戴花帽(西部牛仔礼帽、黑色红色鸭舌帽)。有两个人的打扮比较特殊,牛仔裤夹克衫,是从县城请来,专门为婚礼摄像的。
一块直径五米的圆形空地,用木棍拴上铁丝网围起,当中的草皮被铲掉,露出浮土。一头小黑牛卧着,角裹红布,眼睛格外大,却没有神,像高度近视又没有戴眼睛的人。它没有任何反抗举动,乖顺地让可怕红布缠在角上;旁边拴着十几只绵羊。羊毛灰白发黄,一个挨一个,钉子般被钉住,不再移动。这些都是为赛马准备的奖品。
草地上有台红色汽油发电机,嗡嗡作响,扯出的黄线连接着音箱,放在木椅上;提供照明的,是蓝白格的太阳能发电板;毡房门前,一概贴着圆形红纸,标明阿拉伯数字:1、2、3、4、5、6、7,颇为豪奢。毡房间的距离很近,差不多只有一米(日常生活中的毡房,可不能扎得这么稠密)。那间草绿色,长方形的帆布帐篷,做厨房用。
帐篷外的空地上,用红砖砌起炉灶,一长溜,搁着十几个茶壶,亮晶晶反光;旁边,立着六个白色塑料大水桶(水从泉眼打来);招待员皆为邻家大嫂,一律头巾、西装、筒裙、黑皮鞋,腰间系同一规格围裙(白底粉边、红花绿叶,大口袋),边干活,边大声说笑。
一位青年男子用榔头砸锥状楔子(我曾在市场见过),在地上砸出洞,又插入木棍,棍身缠红带,拉扯开,围成个场。场内铺三条细毯,客人已就座。裹花头巾的老奶奶,壮硕腰肢,双腿圈成扁舟,撑起毛毯中红唇婴孩;戴老花镜的爷爷,圆锥形帽子(绿金丝绒帽面、羊羔皮帽里、两侧有耳扇、后有帽扇),身披黑棉衣,裤子宽大,足蹬短靴。
孩子们异常兴奋,围着场子乱跑,一概毛衣、夹克衫、牛仔裤、运动鞋。夹克衫上的图案大多为美羊羊、史努比、奥特曼、叮当猫。哈萨克人忌讳别人当面赞美自己的孩子,尤其不能说“胖”,认为这样会给孩子带来不吉利的事情。现在奔窜在我眼前的孩子,各个聪俊灵秀,和城里幼儿园所见,并无差别。他们对动画片里的人物,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全盘接纳。他们在草地上厮打,或嘴里含着根把把糖,或拿着黄绿塑料水枪射击。跑累了,便拽着大人去买饮料:雪碧、可乐、橙汁。
我盯着那些孩子看,内心颇为纠结。看了太多关于哈萨克人服饰的书,我对那些镶着金、银、宝石的腰带,薄白毡做的翻边帽,套鞋,绣着五颜六色图案的紧身坎肩,插猫头鹰羽毛的帽子等服饰,充满幻想。我是抗拒这些卡通图案的,但又感觉无力抵抗——电视里天天放,孩子们自然喜欢。
一个三岁多,穿紫色帽衫和牛仔裤的小女孩,肌骨莹润,找不到妈妈,哭了起来。她站在毡房边抹泪。来了个拄拐杖,灰毛衣,白底黑点裙,两腿因关节炎弯曲成圆规的老太太(至少有七八十岁),伸出青筋暴露的手,拉着孩子,蹒跚向前找妈妈。这一老一少,不像是奶奶和孙女,倒像是太奶和重孙女。迎面走来年轻的母亲:灰大衣下黑裙露出纱状衬边,黑皮鞋上缀着银饰,深蓝纱巾交织细金条,通身典雅时尚。
吉普车、面包车、卡车都开了过来,像个汽车博览会。将后门敞开,露出里面成箱的牛奶、啤酒、方便面、鲜橙汁、苹果;有的小贩则在轮胎旁铺开塑料布,摆出打火机、果冻、夹心面包、袋装瓜子、花生、豆腐干、话梅、鱼丸、饼干、可乐、西瓜、哈密瓜、薯片、冰红茶、八宝粥、巧克力、火腿肠……混杂一片,花红柳绿,像一幅拼贴画,廉价俗丽,霎间吸住眼球。
摩托车突突突,越聚越多。停靠时,并不混乱:一律朝左侧倾斜,两只小圆镜,如耳朵般翘起。那些搭在车座上的棉垫、毡垫,颜色鲜艳,图案精美。显然,这些垫子原来是骑手用来装饰马背的。五六个人,每个人的大腿上都搁着马鞭,左手夹烟卷,右手晃啤酒瓶,直接对着嘴喝。他们的马就在身后,但他们不是赛手。
侧旁,那几个身穿运动装,戴着花帽的男孩,才是真正的赛手。他们从四面汇聚而来,互相招呼着,翻身下马,将马拴在一起。赛马都经过精心修饰:马头顶的鬃毛被扎成一束,马尾用白、红布带扎成辫子,马颈或马尾上挂着束猫头鹰羽毛。
我走进赛马,它们没有我想象中的趾高气扬,但依旧持有没落贵族的傲气。在遥远的过去,生死对决的战场,马和战士融为一体,铸就了辉煌历史。那些汇聚在马鞍上的银光,浓缩了整个冷兵器时代。赛马从鼻孔里喷出粗气,不断挪动脚步,但又受缰绳牵绊,很不自由。显然,马就是被栓住,也不像摩托车那么规矩。
第17页 :第四章:细雨中的婚礼(3)
远处,一个十几岁的男孩骑在马上,正欲过小溪。他勒住缰绳,凝视一个中年男子(停住了摩托车;颇似他的父亲),他俩对视着说话。男孩穿花格衬衫,深蓝运动裤,戴花帽(是今天的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