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旅游 > 风土人情 > 沙孜湖:中国最美纯净湖光 真实新疆风土人情(9)

沙孜湖:中国最美纯净湖光 真实新疆风土人情(9)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27 11:45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驯马人说,白鸽子是匹公马,被“去势”后(阉割掉生殖器,让它的全部精力集中于赛跑!),他即刻买下了它。此前,海来提驯养过一匹叫黑鸽子的马,只拿过两次第一名,通常都是第二名、第三名。海来提一心想训练出能跑出第一名的赛马。看到白鸽子后,他的某根神经被触动了:像茫茫人海,一对男女要莫名相爱,他心一动,以高价买下。他说他的宝贝马儿,“在马驹时就能看出千里马的模子。”

  和城市社会中的汽车不同,马匹是无法设计的。任何一部车辆,无论价格、款式的差异多么巨大,其内里都是相似的:通过设计图,经过某些程序,制造而成。而在草原,杰出的赛马,只能靠上天赏赐;同时,还需遭遇驯马人独特的眼神和艰苦的训练。

  也许这就是城市世界和草原世界的差异——一个是可设计的商品世界;另一个是粗犷质朴的乡野世界。无论摩天大厦多么高耸,玻璃如何闪光,其威慑力,都无法和奔涌向前的马群相比。马是活的生命,它所迸发的能量,完全可以把成排的摩天大楼,踩倒在脚下。

第11页 :第三章:赛马当如白鸽子(2)

  草原是个充满律动的地方,从未被驯服;而在街道旁矗立的楼群,昼夜生活在牢笼中,烦得要命。

  驯马人在少年时代,就能单独在草原上睡觉,将自己锻炼得筋骨强悍,习惯吃苦,成年后工作起来,毫不倦怠。抽烟、喝酒、驯马,乐在其中。他们最喜欢的事,就是骑在未经驯服、气冲冲的马背上。他们对痛苦的忍耐度到了传奇的境界。

  海来提骑马走在狭窄的山路上,不料马脚踩上土石松软的路面,连人带马坠入山下岩石堆。马的背骨断裂,不能再站起来。驯马人摸了摸自己的臀部,鲜血浓稠温暖。有个尖锐的东西,深深嵌入骨关节,一碰,便引发崇山峻岭般的痛楚。他用破布固定伤处,连跳带拐,走了二十几里。

  第一个看到他的人惊呆了:驯马人一路走来,竟还背着沉重的马鞍。

  驯马人滔滔不绝地讲述(他的生命和那些马匹交融在一起,无法分离):他终于得到了白鸽子。当然,这个名字是他取的。他几乎是脱口而出。白鸽子的父亲是白色的,母亲是棕色的,所幸,它随了父亲。

  “那种白……”他犹豫起来,似乎任何词语,都无法穷尽那种白。

  他真是爱它爱到骨髓里。他日夜盯视它,注目它的各个成长阶段,其热情,完全超过了对自己的孩子。他自有道路:自己的娃娃,老婆能管;可千里马,只能由驯马人来管。

  从此,白鸽子成为这个男人一个人的狂想。

  一个社会的种种习惯,若整体加以考察,会发现各个不同的风格,这些风格会形成不同的体系。我相信这些体系的数目并非是无限得多。人类社会的游戏、梦幻和妄想,从来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从一个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中,挑选出有限的几种组合方式而已。

  游牧部落互相排挤,以争夺最好的牧场;为了畜群的需要,他们要不断迁徙;他们驰骋于大自然为他们铺在马蹄下的广阔草原时,无论身体结构还是生活方式,都完全适应了移动生活。草原是马的故乡,草原上的人天生是骑手。即便现在,牧人骑着摩托车驱赶羊群,然而,某种古老的遗传基因,依旧让他们对赛马持有特殊热情。

  在新疆草原,我参加过很多次赛马,但从未认真地加以思考。现在,我对这个狡猾的驯马人充满探究的兴趣,感觉他是个缺口,能带领我,看到一个情境的真相(而真相很容易被流行的、官方的理想化想法所取代)。

  马对于草原社会是重要的,不应该单纯地只注目赛马场,而应该更深入地探究;一句话,一片风景,一个插曲,可能都是了解和解释整个草原的关键所在。需要有一种耐心,一步步慢慢来,在逐渐的蒸馏过程中,厘清现象。

  如何培训一匹马成为优秀赛马,海来提闭口不谈。这是他第二次转换话题。他的嗓音略微颤抖:“比赛的前一天,是不能看马的。陌生人看了马,会让马感觉慌张。”这种重复表达,再次彰显出他的狡黠。

  是的:我始终是这片土地的陌生人;而他,天生是最精明的主人。

  驯马人在这个家庭毡房里显得又黑又高,夸张的举止,是我在那些长期居住在偏僻之地的人身上能看到的。和他在一起,让我不安,虽然我们之间有翻译,我完全能听得懂他的笑话,以及他的私心,但我总感觉他有所保留。他的内心还持有一种分离的生活。他有种仿佛内倾的眼神,那眼神时时暗示着我,那个被他隐藏起来的生活,才是他重要的东西。

  海来提平时根本舍不得骑赛马,只愿它将全部精力发挥在赛场上。上场时的骑手不是他,而是他十三岁的儿子别尔根(参赛骑手的体重须在四十公斤以下)。别尔根是个“老骑手”,从七岁就开始骑马比赛。这个驯马人的儿子,天生是块好材料:跃身上马,即刻和马融为一体,一抖缰绳,便飞了起来。

  在草原,养儿子相当于给银行存款。驯马人点拨着儿子,让他当自己的助手。过生日时,送给儿子的礼物是绳索和握手,去他的蛋糕。

  哈萨克人天生会骑马,和遗传基因有关。在草原,我曾看过这样一个场面:一个不到两岁的小男孩,浑身赤裸地被放在马背上。他坐在那里,并不害怕,身体和马背异常和谐:都是光溜溜的。孩子虽小,已见惯骑马的人,闻惯马身上的味道,知晓马的性情。

  而我是害怕骑马的。马背是动荡的,不像汽车座位那样平坦舒适,要随时调整身体和马协调起来。不会骑马的人,如果在马背上颠簸得时间太久,会擦伤磨伤大腿根部。一个上海女诗人,此前从未有过骑马经验,参加了一个旅行团,骑马走了一天后,向我形容——

  “阴部肿胀,像遭到轮奸。”

  我至今还记得她:瓜子脸,浓黑的直发,略带沪味的普通话。在乌鲁木齐,她向我描述在北疆草原的骑马经历,令我浑身一抖。我的大腿也被磨伤过,但还不至到那个程度。事实上,自那次见面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而我却那样深刻地记住了那次谈话,只因为那个词:轮奸。

  上海女诗人原本是来新疆散心的,然而马背上的遭遇,让旅行变成煎熬。一个人第一次到一个大体上未受到现代文明影响的游牧世界里,所听到看到体验到的,是怎样深刻而混乱的印象?当对新疆的美好幻想,被马背上惨痛的经历所消解时,女诗人如何整理记忆碎片,以诗歌的方式表述她所经过的草原?

第12页 :第三章:赛马当如白鸽子(3)

  但对海来提来说,没有比草原和赛马,更令他得心应手的事情了。